是这样我有看到国外新型弹珠台
它结合类似扭蛋的功能。
投币,打珠子,累计积分,转出扭蛋或是选择区域礼品。
我就在想台湾还没有想试试看
结果查一下法条
好像会被归类成电子游戏机
但是现在市面上的夜市或是店家。
他们的弹珠台跟法令解释我有一点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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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珠台之认定。
一、如机具系以现金兑换取得一定数量之弹珠后,利用弹簧弹射弹珠,视弹珠落点透过电子
感应方式,以相同图形或连线方式给予分数或回馈弹珠,操作结果具射幸性,并具有押注、
得分等情形,且所得分数得兑换奖品或转押注情事及摸彩,即属电子游戏机。
二、至于消费者以固定金额换取钢珠,仅利用弹簧弹射弹珠,并无押注情形,弹珠落点系依
惯性落入不同球道,视弹珠落点回馈弹珠,并持续打完至钢珠用尽为止,与上揭电子游戏机
之定义未合,非属于电子游戏机。
(经济部96年7月20日经商字第09602082200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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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上法令如果要属于非电子游戏机
那麽应该不能有压分的情况但是现在都有啊。。
有人懂这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