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itsabes (in the mood for love)》之铭言:
: 小弟目前薪资年收350万,每年股票配息约50万,老婆年收约70万,网拍副业约30万,夫
: 妻合计年收入约500万,目前股票现值约1500万,只有扶养一人。
: 因薪资收入跟股利收入是无法节税的,请问开投资公司来节税是否划算?
: 公司营业项目做股票投资,是否可将个人股票转入公司名下?
: 另外如果公司以租购方式买600万的车,是否可以全报支出,让公司的收入与支出相抵,
: 最后达到免缴营业税来抵税呢?
: 谢谢大家解惑。
想请问类似的问题,如果是夫妻2人年薪大约都300万(总共600万)共持有4间房子,这样
是否可以把房子转成公司名下,利息支出&维护房子费用都可以用营所税抵销?
另外,夫妻二人都是上班族,这样个人所得(300万)会列入公司的营业收入吗?
公司的收入就只有租金这样,但是公司负责人是夫或妻其中之一,请问这样是可行的吗?
先谢谢板上先进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