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大家好!
小弟预计于月底进行公司登记。
公司初期打算以,食品的进出口贸易,做
为主要的公司业务。但未来不排除会在台湾做一些简单的食品加工或是分检包装。
因此在公司名称预查的时候零零总总勾选了27项的营业项目。
(进出口、零售、批发….还有食品制造)
但目前小弟预计要登记的住家地址,地目是属于住宅区。
因此小弟在想,我在正式申请公司登记的时候是否要把“制造类别”的相关项目删掉,只留下进出口以及批发零售相关的项目。
同时我也不确定,住宅区是不是能够登记为公司住址。(即是只剩下进出口、以及零售、批发等等项目)
不过身边的朋友都把公司登记在住家,好像也没什么问题。
我又在网络上查到,如果地目与实际用途不同又好像有罚则。
请大家帮帮忙,这个问题实在是困扰我很久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