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事宠物到府服务(咨询/训练)
所以在自己住家申请商业登记
成立企业社,资本额8万
没有贩售商品
商业登记时是划分1/6工作区域
目前流程已经走到税籍登记
今天收到国税局公文
“核定为按一班税额计算自动报缴使用统一发票之营业人”
说我必须七天内
要带公文去国税局领用统一发票
想请问
1.我是不是要另外申请免用统一发票(线上/临柜)?
但Google发现免用统一发票需要是一楼店面..我目前登记住家是13楼
还有机会申请过吗?
2.我申请的营业项目有”宠物食品及其用品零售业(F206050)””宠物食品及其用
品批发业(F106060)”
会不会国税局认定我有在囤货,所以先核准我需要开发票呢?
目前是没有要贩售商品,当初只想说先把营业项目申请下来
3.最坏打算如果国税局一定要我开发票,我是不是干脆申请有限公司就好..反正都需要
请会计师记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