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eeway0616 (许韩生)》之铭言:
跟我一样,拆伙条件也蛮悲伤的,但你时间与代价赔得比较大。
几年前,我跟一位朋友合伙做一个产品,什么产品也不说了,免得来这看到在那靠北。
总之也是我先出钱,他之后还我,然后公司也用在他名下。
一样是做事业理念差距过大,然后当初合伙时谈好的分配条件一一违反。
还钱时也一直不还,拖拖拉拉,大吵了好几回。
之后说,生意千变万化,没办法说当初答应什么就一定要做到,要看情况而定。
所以是看情况而决定要不要遵守当初的合作承诺?
我们的生意处于暂时打平的状态,但在进步中。
他一直进货导致要我一直入资(钱都还没还完的) 然后拉亲人进来调高薪水
最后闹翻了。
当初说好如果要拆伙,就直接变卖,然后对分。
结果连这也违反,他不想卖!
他不想卖,因为品牌好不容易做出名声。
我看他很喜欢做这个,那好,我让步给你!
但现金与货品值多少,我要领走一半,生意归你。
但货品他不想给,因为给一半他那边注定要倒。
搞到最后,我多么的委屈,只拿走现在公司户有的现金一半,其他全部给他了。
现在这产品做起来了,营收几千万,我每次逛到屈成氏看了都心酸。
当时心太软,时光重来我不会接受这种分法。
拿剩余现金有屁用,初始资金都没拿回来。
本来没那么傻,但当初就是一直有个念头:“怎么看着都不像是那么坑的人”
总之就是不会看人啦,现在干脆不看了,全部自己来就好。
: 新人发文 文长慎入 谢谢各位大大
: 小弟刚结束一段合伙四年半的公司 在此提醒各位希望与朋友创业或已经合作的大大
: 合伙人真的要慎选,如果可以,根本不要合伙
: 我与友人在五年前一起从事宠物用品网拍行业,一开始起步并没有投资多少金额进去,只
: 能确定两人投资是一样多的金额,两个人说好,有赚钱就继续投资,慢慢扩大,足够有盈
: 利的时候就当月拿一样的薪水。
: 一开始也相安无事,毕竟多年好友,做不好的地方觉得慢慢改进就好,连后来知道要申请
: 营业登记,我也是让他填写他一人独资,并没有跟他签任何私下的合伙协议书。
: 但一两年过去,我觉得做事的方式不同,思维上做的决策也差异太大,实在无法长期合作
: ,只会更多摩擦以及更多不顺心的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