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发文自己回 :)
后来我有个会计师朋友建议作法如下:
国税局有一个申报方式,叫做一时贸易所得
个人一时贸易的盈余是指非营利事业组织的个人因为买卖商品而取得的盈余,目前一时贸
易所得是按销货价格的6%来计算所得额,并入营利所得申报综合所得税。
若是个人无法开发票,可以依这个方式作为进货的凭证
具体作法
营利事业向非经常买卖之个人进货时,应填报“个人一时贸易资料申报书”及“个人一时
贸易资料申报表”于每年单月份之十五日前向辖区稽征所申报,并以第四联收据联作为记
帐凭证;第三联申报联交销售人。按销售金额百分之六归课个人综合所得税。
应备文件:
1、如期办理个人一时贸易资料申报。
2、提示原订购合约。
3、送货签收单明细。
4、收付货款资金流程等资料,以证明确有交易之事实。
分享给各位先进 :)
我还没试 但是感觉算是不错的方法
欢迎互相讨论喔
※ 引述《ajj (大泽饭)》之铭言:
: 最近要出口设备到国外
: 但是问题来了
: 供货的厂商因为不想继续经营
: 已经将公司收起来了
: 等于是将老旧设备卖给我 赚取一点费用
: 但是因为没有公司行号 无法开发票给我
: 我这边不会有进货凭证
: 所以未来在报税没有进货却有出口纪录
: 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 求解
: 如果需要了解更多也可私讯讨论
: 我们也不吝献上谢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