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aping (())
2019-11-01 14:02:00第一点同意, 但第二/三点和我的经验不符 XD第二点, 我反而要说: 不要怕没有创新, 老方法实实在在的做, 只要市场有空间, 有信任你的初始客户, 自然可以站稳第三点, 不合伙有优点, 但合伙不一定是洪水猛兽,我的公司与合伙人谈好各自己的区间, 不要有占人便宜的心态, 双方确认好彼此要的和做的是什么, 一样也稳定经营了许多年不过要谨记: 合伙人不是朋友, 不用推心置腹, 公事公办清清楚楚, 经营才会稳定长久还有一点: 随时做好拆伙的准备要随时拆伙都没问题, 心里很清楚白纸黑字有那些东西, 怎么算, 让双方随时都能好聚好散, 然后拆伙就一个是否必要的问题而已, 就我和我合伙人而言, 目前实在没有拆伙必要而且我们以利润中心制的方式合作, 两边扩展业务都有互相拉抬到的效果, 利大于弊, 于是就一直合作愉快这么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