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本版不为发文者背书,找寻顶让物件请自行查证斟酌(本行不可删)
1.顶让物件/生财器具:摄影业商号/经营项目:艺文/摄影业
地区:新北新庄区
2.顶让金额:40万(含生财器具摄影器材组)
3.联络方式: 站内信
其 他:公司已成立五年以上,税籍完整,可开发票,可作标案。拥有公立机关私立企
业标案履历丰富
请注意,本版不为发文者背书,需要找寻顶让物件请自行查证斟酌(本行不可删)
其 他:去年开始身体不适,没办法再接案,想过要结束清算处分掉公司,但是又觉得
经营那么久了可惜,希望同业不想再多花钱去调发票,如果你需要一个可标标案可开发票
的商号,可站内信联络,只顶商号无需器材也可。诚可议。我的商号拥有良好履历,让您
在作标案时增加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