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餐厅合作经营遇到烂人

楼主: smallpuma (小山狮)   2017-09-08 16:59:23
※ 引述《JTFEICE (专业铲屎官)》之铭言:
: 别人,已经发存証信函通知他解约及搬走他进驻的设备,但现在已经第三个月了对方就是
: 赖著不走,反向警方告我妨碍他经营权利,也去过调解委会,对方狮子大开口反要我赔偿
: 他的营业损失才愿搬走
民法第440条
承租人租金支付有迟延者,出租人得定相当期限,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
如承租人于其期限内不为支付,出租人得终止契约。
租赁物为房屋者,迟付租金之总额,非达两期之租额,不得依前项之规定
,终止契约
所以你就直接终止契约,并要求返还所积欠之费用
再向法院民事执行处声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迁出,
这时法院就会指派警察用公权力强迫对方搬离。
对了通常这种案件诉讼不会拖很久啦
支付命令+强制执行 差不多1~2个月左右就可以了
作者: JTFEICE (圆梦新舞台)   2017-09-08 17:13:00
理论上我也不能当二房东,所以当初是以合作经营的方式,把白天的时段交给他经营,我则负责晚上的夜吧经营,搞得现在很麻烦
楼主: smallpuma (小山狮)   2017-09-08 17:15:00
你不能当二房东,是你跟房东的问题同样的 他不能当三房东 是他跟你的问题欠水电费跟租金 又是另一个问题
作者: chababa (洽八八)   2017-09-08 17:16:00
声请强制执行,要先提供担保或先支付费用吗??
楼主: smallpuma (小山狮)   2017-09-08 17:17:00
你都有顶让掉的决心 就壮士断腕
作者: JTFEICE (圆梦新舞台)   2017-09-08 17:18:00
所以合作经营合约也适用此法规?
楼主: smallpuma (小山狮)   2017-09-08 17:19:00
声请强制执行 要先缴执行费喔合作经营合约? 是租约还是?? 没看合约内容不清楚租赁物为房屋 就用民法440条去申请吧
作者: JTFEICE (圆梦新舞台)   2017-09-08 17:23:00
我是有打算掉他的设备抵偿欠款,但如果没有法律依据,就变成我侵占理亏
楼主: smallpuma (小山狮)   2017-09-08 17:25:00
设备抵偿欠款不是你想做就可以 那还是要申请强制执行才能去扣压对方资产问题在于 你要的是啥 赶他走 还是要他资产
作者: JTFEICE (圆梦新舞台)   2017-09-08 17:26:00
谢谢囉,会先问清楚律师再决定怎么做赶走优先,讨回欠帐次之
楼主: smallpuma (小山狮)   2017-09-08 17:28:00
因不知道标的费用多少 你跟律师讨论是否能走简易程序或是支付命令形式因为小额诉讼有金额限制
作者: JTFEICE (圆梦新舞台)   2017-09-08 17:36:00
两个月店租加水电分摊,大约十万
作者: DevCPP (西嘉嘉)   2017-09-09 08:17:00
合约没公证应该会拖很久,之前就有人租店面缴两期开始不缴,拖半年都还在开店经营的。
作者: Jasy (傑西)   2017-09-09 09:29:00
打诉讼真的可能很久,要有心理准备 ……支付命令不适用于强制迁离,只能追讨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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