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chuchu625 (舒舒)》之铭言:
: 我刚刚看板上的疑惑,我这边统一回复,我妈也问过我这问题(笑
: 首先我很少做国内市场了,供应商给了,我认为会跟我买的客人就会跟我买,我并不觉得
: 有任何不妥,
: C先生说保时捷不是我的车,我把报案三联单放在上面拍照XD 这样可以相信了吗?
: http://i.imgur.com/O30h7jM.jpg
: 再来,我已经把我银行记录、学员教学对话、正式合约、所有相关资料、学员愿意出面当
: 证人,对C先生做毁谤处理了!
: 目前这案子我已经教给警方处理,不再做回应,谢谢各位大家的关心!
: http://i.imgur.com/I66Gzqj.jpg
鸡婆ㄧ下
我们以一个正常的公司流程来看好了
你这样出来灭火只是提油救火而已
危机处理有待加强
如果你还想在网络上做生意或招客户?
你应该重视每一次的回复
你这样只会让我们这些局外人觉得更诡异
不过现在看下来
Ptt这块你是不用想存活了
不管结局是好是坏,其他人都不再信任你们
看来后续,你只剩下fb那发展了......
或者不会用ptt的人......
网络是个双面刃
可以让你翻身?也能让你翻肚?!
对了....你日营收破万,这样月营收不知道有没有到要开发票的门槛??
你自介写说是有限公司,有营业登记吗??有开发票吗??有报税吗??
不过google搜寻吃得到所有ptt文章的内文…所以…嗯。
作者:
kdy (K大)
2016-10-20 12:27:00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人出来欢乐一下,这不知道是什么定律?
作者:
dongku (亲近k线)
2016-10-20 12:32:00只要有网络营业,我个人觉的5~6万以上就要开了月营业额5~6万
作者:
ideos (桤)
2016-10-20 12:58:00作者:
gary09 (撑下去..)
2016-10-20 13:07:00日营业额破万,应该不包含“教学费用”的收入吧!学费是否有开发票?还满好奇的??
作者:
cherlo (Cher)
2016-10-20 13:15:00个资法,这不是三年以上的罪,找不找的到人出来,还是个问题。
作者: yarico (yarico) 2016-10-20 13:45:00
一般零售行号达20万才开发票,但若是“批发”性质,不管营业额多少,都要开发票喔》》上次国税局管区说的XD
看来是提油桶上阵了XDD台湾要做到这种完全符合法规的小公司很少啦 光肖像权、税那些的几乎一被乡民认真查就自己先爆了 而且ptt又会有历史纪录 注定黑一辈子
作者:
redhorse ( 小小草民)
2016-10-20 15:16:00要完全符合法规真的不容易XD
的确不容易,不过有些是很好避免(应该说是特别容易踩雷的),多半能不踩就不踩就好了,通常比较难做完整的是消防法规面的吧。肖像权、税务这个还真的是大雷,要开公司一般也不会放这个洞不去补…
作者:
redhorse ( 小小草民)
2016-10-20 15:37:00网拍小卖家这两项据我所知都是踩到不行~虽然说是小卖家 但月营业额上百还是有的当然现在要过金流的就通常都会开发票了肖像权特别是批日韩服饰的 根本大家共用一套被告了在罚钱了事 比全部重拍简单的多像教学这种 其实也是一堆健身教学 补习班 没再开发票月营业额几十万也是一定有的或是换个产业举个例子 像台大那边的台一汤圆我看大概是月营业额都做到破不知道几百万才开始开发票吧
作者:
lsp33 (LSP)
2016-10-20 20:15:00推这篇 不过话说回来 原PO也做到了行销的目的本来没人看的 现在大家都注意到了 是有人会嘘 不过真正有这方面需求的 还是会找他 就看面谈的时候的态度造成极大的反差 去当面询问的反而会认为回文的是酸民
作者:
aceone 2016-10-21 19:24:00就算没成立公司 有营业事实就是要缴该缴的税 漏缴是可以追讨的 期待国税局可以抓到大鱼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