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晚上好,
小弟我目前是个距离退伍还有两年的志愿役士兵,
因为一个突发奇想加上自己的兴趣,
在退伍时想开立一间类似桌游店那样的场地租借聚会所,
目的是为了提供电视游乐器玩家可以常态的举办线下聚会,
提供一些简单的食物及饮料畅饮(酒类暂不考虑),
现场也提供一些漫画欣赏或桌游等,
还有可能会摆设一个小舞台做投影播放或直播舞台,
收费部分基本就是收取入场费无低消。
这里有几个问题想提问,
1.依我目前提出的需求,除了基本的营业登记外我可能会需要哪些额外的营业执照或证照
?
2.我知道家用主机是不能用来做第三方营利使用的,像我这样的经营方式是否可以摆设主
机提供给客人玩,或是用活动名义来经常性的摆设主机出来?
3.我到退伍后自己手上拥有的资金大概会有80w左右,想开这类型的店是否足够?目前还
未考虑人事成本的问题,地点则是在高雄或台南一带。
暂且想到的问题就这些,麻烦有类似经验的前辈们解惑,感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