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投审会 8 月将撤销 Uber 投资许可

楼主: chal ( )   2016-08-14 11:35:37
关于uber算不算是新科技
我是觉得比较倾向是新科技
组合出来的新型态服务
虽然说以前也做得到类似的服务
但是以前有没有办法做得好?
网络的出现才有维基百科
智慧手机的出现才能有uber
以前的服务没办法做到的是全面双向评价
我是还没用过uber
不过我猜双向评价是很核心的功能
应该不可能没有
以前能做到的顶多就是口耳相传的口碑而已
基本上网络新科技的出现大概会消灭掉所有的仲介业
这是未来的趋势
台湾应该因应趋势修法
而不是一昧的抗拒趋势
出租车的出现当初也是打败黄包车
当时如果是民主时代黄包车大概也会包围总统府
当时如果也注重人权动物权的话
我猜法律也会规定黄包车驾驶(人力)的每日里程数
但一个新科技与服务的组合出现之后
这些法律就不合时宜了
为什么出租车需要法律去管理?
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的话
那评价制度就可以部份取代掉
有些管理型的法律就显得不是非常必要
如果有一天比特币或类似网络货币普及以后
这种新型态的公司 甚至根本不用在台湾设公司
完全可以跳过台湾的法律规定
(在台湾成立公司难道是为了缴罚款方便?)
就像脸书可以不鸟台湾请求查询IP的要求一样
台湾毕竟是小国
不应该再用泱泱大国的心态去看待世界
何况新趋势连大国也挡不了
管制愈少 政府愈小 才有助于经济的发展
所以新政府的修法决定是很好的
不要老是用你来我这里我才是老大的心态
结果就是落后再落后
台湾才二千万多人 说真的 谁鸟你的不合时宜规定
台湾应该修法放宽管制
如果修法之后 uber还是不愿配合
但新的法律对于本土公司投入大有利可图
那就用市场竞争淘汰掉uber
我们可以淘汰uber
但不能淘汰uber 这种类型的服务
作者: sliverstream (Jabulani)   2016-08-15 08:52:00
依某些人守法为王想法,安卓市集脸书都该离开台湾XD
作者: yuugili (夕雾)   2016-08-14 13:38:00
作者: gentlwind (ㄉㄊ)   2016-08-14 18:51:00
呼叫小黄: findtaxi.io/
作者: aaa6178047 (柔ㄟ)   2016-08-16 07:01:00
原来外国屌就大,可以不用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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