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1310 2016-05-05 14:17:25(一)必填区
ID/暱称:z1310
性别:男
年龄:30
地区:高雄
专长/事业领域:目前从事医疗相关行业
现况:曾创业
(请根据现状选择适合的描述,并删除其他项目)
事业类型:合伙
创业时间/计画创业时间:进行中
我想:寻找合作伙伴
(三)自由简介区
自我介绍:
小弟高雄人,当初我还不知道空腹熊猫这个服务时,我曾有一模一样的想法,也实际下去
做了。就在进行到一半时我知道了空腹熊猫,加上以一个默默无名的姿态跑去找餐厅想合
作,其实并不顺利。后来灵机一动,便将念头转到夜市上,其实当初夜市算是可以接受外
送这个概念的,我和瑞丰、金钻几间知名夜市摊位都有达成共识,但真正开始做时,发现
没什么生意,行销又是我的弱项,在意识到接下来就是要砸钱行销时就龟了,算是无疾而
终,至今也不好意思再回去找那些店家。以上就是小弟简单的故事。
事业介绍:
在UBER渐渐广为人知的现在,小弟有了新的想法,就是将UBER的”概念”应用到”吃”上
面。简单来说,就是使用网站/APP来达到征求/卖吃的东西,人人都可以是卖家(会想办法
与”店家”做区隔)。目前概念是用所在地、区域划分,让使用者便于找到附近的卖家。
目前有以下应用规划:
1.对于吃饭时间不在正常用餐时间者,可<征求>晚间9:30晚餐一顿,金额、内容等等
;反之卖家当然可以自订时间、内容、金额等
2.卖家可以卖”一顿餐”或”一道菜”:几菜几汤、丼饭类、或单一道”东坡肉”都
可以拿来卖
3.买家当然也可以只买一道菜,这对于某些族群应该会有吸引力
4.吃的东西包山包海,能卖的种类自然也包山包海
获利方式目前有想了几种,当然也可预想到会有些问题,不过这篇主要分享想法就不多谈
创业心得:
小弟本身一直都想走创新服务的创业类型,我知道这很难成功。我不会架网站、行销也不
是专长,但至少目前还没放弃,还是有想法可以做些什么
其他想说的话:
1.如果你的专长刚好是我的弱项,想跟我一起合作试试看,欢迎站内信(最好同是高
雄人)
2.如果各位先进认为我这想法是个不切实际,趁早把我打醒对我来说绝对不是坏事,敬请
指教了!
作者:
thusnoy (寿司诺一)
2016-05-05 14:20:00感觉吃坏肚子之后的纠纷会非常严重
楼主:
z1310 2016-05-05 14:31:00目前是有计画评价机制 不过这并不能防范 谢谢给予检讨机会
作者:
bbbtri (cycling)
2016-05-05 14:36:00客制的饭成本是很低吗?还要花客服费用.......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6-05-05 14:50:00uber的核心是走法律模糊地带来赚钱的~~
楼主:
z1310 2016-05-05 14:54:00其实小弟是想用"全民厨师皆可当卖家"这个概念想到个问题 这种卖家需要执照吗? 如果需要就根本不会有全民厨师这种概念了
作者:
keith222 (Keith)
2016-05-05 15:00:00之前帮个外国人写过类似的雏形网站.. 不过他最后没募资成功就是 他的概念就是 如果你主菜有多的可以拿来卖
作者:
in09 2016-05-05 15:01:00我看过一个故事,说她上班的公司离家很近,她妈常送吃的到公司给她,结果有一天有个楼下公司的职员问她妈妈可不可以多做一份卖给他,所以我觉得这想法可行,不过法津方面就不清楚了
楼主:
z1310 2016-05-05 15:07:00查了一下 店面要执照 但夜市摊属模糊地带...
作者:
edcyc (void)
2016-05-05 15:28:00美国很多啊,但是他们经过人力处理过的料理跟食材的价差大所以有获利空间,但台湾的人力成本太低,料理售价跟食材差异不大,如果卖家经济规模不够大,根本没有获利空间。想想看便当店一天得卖出多少便当才能打平?团购美食需要多少份才能获利?
一顿餐的量是多少,这要量化。另外,卫生安全也很重要,很多人其实没有食物制作保存的知识
美食快递正在做你说的事另外他们前年在上募资平台状况也是很惨,连10%都不到
作者:
SpadeR (㊣键盘人生胜利组㊣)
2016-05-05 16:06:00你的方向错了 像UBER这种概念是因为本身就有很大的市场空缺这个概念现在台湾有人在做 搭伙就很类似
楼主:
z1310 2016-05-05 16:22:00以一顿餐来说概念的确有点像搭伙但平台内还有特色料理、小吃、点心
作者:
SpadeR (㊣键盘人生胜利组㊣)
2016-05-05 18:06:00别人也有啊 而且搭伙在台湾我个人认为会失败重点是你出发点搞错了 你这想法比较偏向创造出来的Uber或是最近很红的Airbnb 这种比较像是有需求才慢慢衍伸出来照我的逻辑来说做这个 要保证卖方一定卖的掉才能做因为比起来买方会不会买单才是最不能确定的因素
楼主:
z1310 2016-05-05 18:18:00如同回文的J大一样 我懂你们的意思了 S大分析也很中肯的确就算只是小卖家也得评估卖出(多少)这个因素
作者:
cowcow (游标)
2016-05-06 09:07:00不合法,不过现在有搭伙的app!
hi我去年做过你说的概念,这中间有认识四个团队做类似私厨的概念,还来都没做了,给你参考
作者:
angelgift (㊣↖煞气a童书研究学者↗)
2016-05-06 23:37:00我觉得做那种开放自己餐桌让人来吃的还比较有搞头
合法性的问题你可以不用太早考虑 对于太小的厂商被查缉的机率不高因为不符合比例原则 先想看看有没有市场能不能经营下去 有规模了再想法规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