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ttGGYY (ㄆ1ㄊ1ㄊ1ㄐ1ㄐ1ㄨㄞㄨㄞ)
2014-08-04 23:26:23※ 引述《guest2008 (guest)》之铭言:
: 标题: [分租]台中忠明路中小型办公室分租
: 时间: Mon Aug 4 10:38:17 2014
:
: 环境介绍:
: 目前办公室只有我一个人,有四人会议桌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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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用:
: (1)如果只想挂营业登记,人没有要过来,每月 3000元
: (2)如果会真实使用办公室,有 1~2张座位可以用,
: 一个人月收 4500元,二个人来办公收 6000元,
: 电费、管理费、网络光纤费用由我支付。
:
: 联络方式:
: 吴先生 0919-513135
: sayhi.email@gmail.com
:
: → XXPLUS:营业登记会给屋主带来什么成本吗?? 08/04 14:03
: → XXPLUS:所以已经是公司用电及房屋税的,不会因再挂一个登记而调涨? 08/04 15:07
回复 XXPLUS 问题。
吴先生公司登记的办公室再分租给你,在国税局认定算是公司营利行为,
所以吴先生收取的租金所得,依法必须要纳入公司营收,公司会因此必须付多营业税。
你在登记设立公司的时候,需要缴交屋主租借同意书,然后还有注明租金的契约。
如果吴先生的公司原本登记的营业项目没有租屋相关项目,也可能被国税局刁。
而且因为新申请登记的公司,在国税局那边一定有资料,所以想躲也躲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