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接受第三者,也不想接受伤害别人而赢来的幸福。
但到底怎样算是第三者呢?
最近突然发现现实生活中似乎不是非黑及白。
因为家庭因素,我很早就决定不结婚也不交男朋友。
爸妈得家世落差很大,所以爸爸的家人从来都看不起我妈妈。
但是我很爱很爱我的家人,我不能忍受未来的另一半也可能会鄙视我的家人。
其次则是,爸爸的家庭教育,对他来说,他的家人就只有陪伴他一起长大的人。
因此我跟妈妈都是外人,平时如果有做出任何抉择,我们都是被牺牲的那个。
而妈妈,非常非常的爱我爸爸,因此才义无反顾的嫁给他。
也因此,我也不是妈妈的首选。若是我跟爸爸感情稍微比较亲密,她就会生气。
而因为我的成长背景比她自己的好一点,她对这点也非常不能谅解,是我的原罪。
所以当自己的原生父母都是在有条件的状况之下爱我时,我实在很难相信会有一个
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会爱我。
所以我是斩钉截铁的拒绝爱情。
只要有人明显示好,我就会逃走。
剩下的时候,我宁可不自做多情,全部都当哥儿们。
这种情形一直维持得很好,我也一直很享受单身的状况,一直很难排遣自己的时间。
最近却突然有了变化。
我34岁这年换了工作。
老板跟我年龄很近、已婚。
因为年轻的老板完全没有工作经验,是爸爸出资开的公司,
平时很倚赖我、任何工作上的事情都会咨询我。
我们的工作非常繁忙,晚上还是会透过line来处理公事。
但聊著聊著还是会讨论彼此的生活。
进公司三年之后,彼此越来越熟稔,互相都会分享对方平日的心得感想,或小笑话。
肢体上也开始比较没拘束。
像是过马路时他会扶我、觉得我表现好时,会摸摸我的头。
前阵子突然惊觉我们好像关系越来越好,好到我都放下我的警戒线时,有跟他说我的原则
他叫我不要担心,他自己会掌握好分寸。
但像我这样占用了他晚上的时间,聊line、聊公事。
又或是我们两个有时压力太大,一起翘班看电影。
我这样算是小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