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件事发生在一年多前
直到警察登门拜访我时,才恍然大悟原来我被告了,
整件事情从她发现到诉讼结束,花了大概10个月。
他们算是早婚夫妻,女的比男的大两岁,夫妻俩都还没超过35岁,
却已经结婚10年,育有两个小孩,最大的小孩10岁,奉子成婚。
我认识男人的时候,他仅有26岁,却已是两个小孩的爸。
尽管交往事后才发现他已婚,但却因为爱上了离不开,
与现实妥协,当了现成小三。
这中间我流产两次,一次胚胎发育不完全,自然淘汰。
另一次再快12周的时候,两人争执中,在他的陪同下动手术拿掉了。
而第三次怀孕,男人明白我不会再拿掉,默默的认同让我生下来。
就这样男人过著两个家的生活,我一个人在家带小孩每天每夜等他回来,
世间上没有永远的秘密,这段关系在她打印户籍誊本下揭开了。
一开始她决定以条件交换,来平息这场风波,
条件就是给我一笔赡养费、让我带小孩离开、男人一辈子不能见我们母子,
她愿意和男人重新来过。
就在我以为一切要结束时,男人却拒绝她的条件。
于是她对我和男人提告,前前后后跑了一次警局、两次法院、忘记几次的调解委员。
10个月后,他们签下离婚协议书,她取消诉讼、双方达成和解。
再6个月内,他们离婚了。
原本每个人都不看好的感情,每个人都说这个男人是骗子,
直到我看见他送我的礼物,是他换过全新的身分证,
配偶栏终于没有她的名字了,我喜极而泣掉下眼泪。
而她留下两个小孩搬走后,我住进来了。
这次我毕业了、我真的毕业了。
再见了,小三这个暱称,我们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