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规

楼主: hrs113355 (小分分)   2009-05-26 04:49:08
一、 禁止无意义谩骂以及挑衅或偏激言词,禁止带有非第三者观点的说教。
本板定位即为让板友纯粹抒发情感之用,不欢迎主观人士挑衅谩骂、人身攻击,偏激言论
如果非当事人(原作者或关系人)请不要加入主观的讨论,请根据自身的经验给
予客观的意见。
若有吵架的状况,不论挑衅开头的人是谁,两方一律进行处分。
人身攻击、偏激言论或意图挑衅者及其他违反以上规定者,水桶一个月,
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劣文处分。
刻意闹板者,永久水桶并劣文退回
二、 禁止发表与板旨不符的文章,包含灌水文。 (2010/04/16 修正)
禁止与板旨不符的文章,若灌水意图明显,将给予处分。
发表与板旨不符的文章,水桶两星期,累积三次后,水桶两个月并给予劣文处分。
(文章删除会备份至精华区,违规次数以精华区备份文章为主)
三、 禁止发表广告文、征友文 (2010/04/16 修正)
广告文、征友文劣文退回,并水桶一个月。
四、 以推文触犯板规者,水桶加倍
因为推文犯规的人,没办法用劣文处罚,所以水桶加倍。
例如:
某甲在推文中意图挑衅,依<板规一>应水桶一个月,但因为是在推文中犯规的,
因此,水桶两个月。
五、 违反板规与否,或任何未臻完备之处,由板主论定裁处。
六、 本板规可依适用情况随时做修正,但修正后的板规不溯及既往。
七、 禁止发表未满 20 字文章、注音文、火星文、空白文
未满 20 字文章、空白文、或是含有火星文或注音文的文章劝导未修正后删除,
但表情符号中的注音符号不在此限。
多次发表未满 20 字文章视为灌水文,同时加以<板规二>处分。
例如:
鬼魂团 ㄟ(川.一ㄟ) [未触犯板规]
( ̄ー ̄;) [未触犯板规]
ㄟㄟ,你在想什么ㄚ= = [水桶]
八、 转录文章需经过原作者同意
未经过原作者同意即转录文章,经检举后水桶一个月。
(不论是从他板转录至本板或本板转录至他板皆适用)
九、 检举方式及解除水桶方式
检举时请直接来信板主即可,并说明是哪篇文章及违反哪条板规。
解除水桶请在水桶到期时来信板主要求解除即可。
十、 主帐号与分身帐号视为同一使用者处理,并加重处分
主帐号于水桶期间,使用分身帐号违反板规,则处分期限累加、套用至同一使用者
之主帐号及分身帐号,并将期限延长一倍,水桶起点由最新的公告日期重新起算。
情节重大者,送交帐号部迳行处分。
多重帐号的判定以帐号部查询结果为主,但特殊状况下可得先依IP、行文模式粗略
判别是否为同一使用者持有,直接做出分身帐号违规的连坐处分,待帐号部确认后
再依据查询结果决定维持或撤销连坐处分。
例如:
帐号 A 和 B 为同一使用者使用之帐号,A 违反板规水桶两星期,于水桶期间中,
B 违反板规水桶一个月,则 A 和 B 视为同一使用者将水桶期限累加,并延长一倍,
则即日起 A 和 B 各判处 (一个月 + 两星期) x 2 = (两个月 + 四星期) 水桶处分。
十一、 禁止无意义推文 (2010/04/16 修正)
相似/相同推文重复超过三次(不含),每多一次水桶两周
(不限于单篇文章)
例如:
某人使用相似推文达 7 次,则判处 (7 - 3) x 2 = 8 周水桶处分
十二ˋ 多次触犯板规以及累计多篇违规文时处理方式
若使用者并非第一次触犯板规,则每次再犯者,以过去水桶次数加倍此次水桶处分时
间;若累计多篇违规文,则一文一罚(推文者以一篇本文为单位)。
例如:
某使用者触犯板规水桶一个月,但检验旧公告发现过去有一次水桶纪录,则加倍一次
即为水桶两个月;另一使用者触犯板规水桶一个月,但检验旧公告发现过去有两次水
桶纪录,则加倍两次即为水桶四个月。其余以此类推。
某使用者分别于三篇不同的文章下推文犯规,则分三次处分。
另一使用者于同一篇文章连续推文犯规三次,则仅做一次处分。
作者: Kazen (Rondo)   2009-08-14 08:44:00
他只是勾你一下 妳魂就飞了 跟他认真妳就输了 35岁的年纪推错 > <
作者: forhappy (寻找)   2009-10-25 18:49:00
版规第ㄧ,四条 可以管一管谩骂的推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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