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则新闻,我就想到,虽然瑶婷现在复合仍遥遥无期,
但一旦复合,两人早晚要面对这个问题,
就是思瑶对孩子,根本就没有亲权,
如果晓婷又来个死别桥段,谢家现在对思瑶的态度,
思瑶这辈子都别想再看到小孩。
话说,如果同志婚姻和同志收养都合法的话,
不晓得编剧会不会也来一段^^ 好期待阿~
同志认养小孩 “别让我们有实无名”
2014年08月13日11:58
同志伴侣周书绮、王淑仪今上午赴士林地院提告要求收养子女,
成为台湾罕见同志伴侣透过法律途径要求收养孩子的案例。
2人相识、相恋到如今成家立业已经15年,
2人为了要有“自己的小孩”,2010年8月周女远赴加拿大做试管婴儿,
幸运的一次就怀孕,前年生下一对龙凤胎,
周女虽然是生母,但王女却如同“家庭中的局外人”,
因此提告要求收养周女的儿子叽咕(小名)。
33岁的周女与35岁的王女从大学时代认识,
2人不但伴侣也是工作伙伴,一同经营网拍服饰,
周女回忆当时到加拿大取卵,不但要打贺尔蒙,
加上天生的体质关系,取卵后必须休息一段时间,
因此卵子历经冷冻再解冻的过程,让医师直言成功率仅4成。
“本来已经有心理准备做第二次”王女原本心灰意冷,
但没多久周女肚皮终于有了好消息,不但成功怀孕,
一怀就是一男一女的龙凤胎,“真的没想到这么成功,非常开心”,
马上向亲朋好友透露好消息。
龙凤胎顺利出生后,2人齐心抚养,周女是生母,
但王女受限于法律没办法与周女登记结婚,
也没拥有2个孩子的亲权,等同于这个家庭的局外人“有实无名”,
因此今在律师陪同下,向法院提告,
要求以《民法》1074条的继亲收养规定,
类推适用让王女申请认养小孩,且不改变周女与一对子女的关系,
让2人都享有亲权。
(吴珮如/台北报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813/451006/%E9%A6%96%E4%BE%8B%E3%80%80%E5%90%8C%E5%BF%97%E4%BC%B4%E4%BE%B6%E6%89%93%E5%AE%98%E5%8F%B8%E8%AA%8D%E9%A4%8A%E5%B0%8F%E5%AD%A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