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教科书板板规3.1 (2016/12/1)

楼主: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2-01 11:16:54
教科书板(textbook) 板规 3.1
2016/7/12 4.1 增列禁止版权物电子档
2016/11/9 增修 4.1.1 禁止商业营利行为。
1. 本板宗旨
1.1 教科书板(textbook)为一提供教科书交流、讨论,二手买卖、交换、赠送…等等,
之看板。
1.2 本板讨论范围为大专院校以上课程使用之教科书籍、共笔及课本;高中职、国中、
小学及幼稚园等之书籍,非本板讨论之范畴。
1.3 本板非一般网络交易平台,无法提供买卖双方保障,请板友自重自律,违者可能
涉及刑法相关罚则。
2. 发推文规定
2.1 每月交易性质文章数量10篇,自每月1日重新计算。违规者删文并得30天水桶,
累犯倍数罚之。
2.2 文章标题等格式另依公告办理,经提醒未改善者,板主得迳自删文。
2.3 禁止发表无关本板板旨、人身攻击、一行文、伪三行文、空白文…等内容不充实
之文章;违者删文并得30天水桶,累犯倍数罚之。
2.4 手动置底交易文章者,请删除板上旧文,同本书仅可出现于一篇文章内。
违者删除全数相似文章,并警告1次;累犯得30天水桶,依倍数罚之。
2.5 交易活动请私信沟通,请勿回复于看板;初犯删文,累犯得30天水桶,依倍数罚之。
2.6 无意义推文达3次者,初犯警告1次;累犯得30天水桶,依倍数罚之。
2.7 于文章或推文广告者,初犯得30天水桶,累犯倍数罚之。
2.8 除板主公告违规之推文外,禁止删修他人推文;经当事人检举后,违者得30天水桶
,累犯倍数罚之。
3. 检举申诉
3.1 本板检举事项请于14天内以私信或文章方式提出,并检附相关佐证记录。
3.2 有关人身攻击及删修推文之检举由当事人提出,逾期不受理;其余违规事项
得由任意不特定之板友提出检举。
3.3 检举当事人双方对板主公告之处置不服,得于14天内向板主申诉,逾期不受理;
仍对回应不服,应依循组务(含)以上之规定办理。
4. 其他规定
4.1 于文章或推文征求或贩卖违反中华民国法律之违法物品,如书籍影本、补习班
、电子档、录音档等违反著作权之物品,违者得水桶180天,并文章劣退,
累犯即永久水桶。
**请勿以身试法**
4.1.1 本板内之任何使用者行为皆不得为“商业”与“营利”行为,
初犯删文并30天水桶,累犯者得水桶180天,情节严重者得永久水桶。
4.2 扰乱看板秩序、挑衅、闹板等,造成板面混乱,文章劣文退回,并永久水桶。
4.3 板友应详阅本板板规,一律视同已详尽阅读完毕并受板规规范。
4.4 板规制定及板主处置有不周之处,欢迎来信讨论。
优卡 201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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