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在两年内回原诊所OD 他再度修补一次
这样那个牙齿又会在健保被算为新的2年期间嘛?
还是得看原诊所针对这次诊疗是怎么申报的呢?
因为目前补的已经有脱落 怕是有蛀牙或会容易蛀牙
但又不想再回同一家补(医师诊疗的感觉很不优)
原本明年一月底就满两年 但感觉应该撑不到那时
就算回原诊所 我也很怕一看说是已经很严重了
得根管或者无法树脂填充 只能嵌体或者齿雕之类的
到时候就骑虎难下了 总不能说还是先再填补一次?
另外请问 这种情况如果想要在比较信任的诊所
应该可以请医师采用自费的方式做? 一般费用如何呢?
https://reurl.cc/Z7kaMA
有找到新北市自费收费标准表 但看不出来OD是那一项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