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友好,
因为家人严重牙周病,医师判断后需要做齿龈下刮除术(含牙根整平术),
全口分四个象限,每次做一个象限,所以总共需要做四次,
医师解释这个治疗有健保给付,但是药水等等需要自费,
所以做一个象限需要自费5,000$,全口做完总共需自费20,000$,
前两个礼拜做完第一次之后,诊所收了现金5,000$之后
只有在他们自己的缴款纪录注明“光动力+喷砂”共5,000$,
医疗收据上面只有健保申报项目 诊察费 320点 及 处置费 7970点、
挂号费150元、部分负担50元。
我的问题是
Q1.这项治疗这样的收费算是合理价钱吗?
Q2.诊所给这样的医疗收据是否没有把自费5,000$纳入?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