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务处理

楼主: dental (..冰雨....)   2014-11-14 17:47:45
基本上以后这样的状况,我连发公告都懒了
直接锁文处理唷
原po已达到昭告天下的目的
而回、推文也已表达第三人的看法
但因为火药味浓厚,已失去继续讨论的意义
为维护版面上的和平
一律锁文处理
如果原PO想修改或是删除
麻烦来信告知,解除封锁
P.S.
我一直都反对发反推荐文
因为这种事一直重复的发生
根本没有什么参考价值
无奈大家都爱"分享"....
所以我只能这么做了
PO文者请自己承担法律责任
谢谢大家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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