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竹一位46岁台积电林姓博士工程师2016年3月步行到文化局演艺厅听音乐会,疑因当晚
下雨,加上照明不足,失足坠落2公尺深的“东大排”排水沟,导致后脑着地,颈椎折断
身亡。家属质疑大排有缺口未做围篱,认为工务处设计公设不当,请求国家赔偿近1500万
元。新竹地院认市府工务处确有问题,判赔990万元,不过新竹市府已提上诉。
台积电林姓博士工程师身亡后,家属认为,市府工务处养护工程科管理东大排有缺失,事
发处未设护栏等防护设施,让东大排有段3公尺长的缺口长达数月无人管理,导致林男身
故。等到他们提告,才开始设纽泽西护栏当临时防护,明显失当。
死者妻子认为,死者身亡留有95岁重症祖父,长女又有亚斯柏格症,家庭原本生活美满,
夫妻相互扶持、照顾,却因公共设施设置或管理有欠缺导致事故,46岁的丈夫重伤身亡,
让母子思及此事即痛苦不堪。
林男生前是交大电控博士毕业,研究团队发明多项专利,学术贡献卓著,却因此造成原本
美满的家庭受到巨变,留下妻小4人。死者妻子认为,家中有重症95岁祖父,及亚斯柏格
症的长女,现在她为了照顾他们,也无法好好工作,靠吃老本维生,因此要求新竹市府政
赔偿精神抚慰金650万元,扶养费及丧葬费近1500万元。
不过,新竹市府主张,政府资源有限,没办法在大排两侧全设置护栏;另外,事故地点因
为地上建物拆除,才会有缺口,该处也没作为道路使用,因此没有必要设护栏,被害人家
属指该处未设置护栏是因为公有设施设置或管理有欠缺,这点是误解。
此外,新竹市府还表示,死者的意外死亡与该地点有无设置护栏,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仍
待调查,市府认为死者开车进入该处停,理论上停车完后应循原线出去,明知路的方向,
却往距离道路有5公尺以上的事故地点右转,不明坠落东大排,质疑与死者个人疏失也有
关,因此主张酌减赔偿。
新竹地方法院法官调查,市府工务处在案发前都没派过人到缺口处设警示告示,管理的确
有疏失,因此死者的身故与工务处管理欠缺间有相当因果关系。事故地点虽属私人土地,
但平常供停放车辆,该处没有防坠设施,也没警告标志提醒民众,因此判新竹市府应赔林
家丧葬费、妻小扶养费及精神抚慰金9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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