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e-mail 录取后又反悔

楼主: DrTech (竹科管理处网军研发人员)   2016-09-05 10:53:37
※ 引述《yhh1134 (hihi)》之铭言:
: 小弟这阵子为这事烦恼
: 前一阵子收到一间公司的e-mail录取 为职缺的直属主管所寄
: 这封e-mail同时寄给5个人
: 我 我的指导教授 此公司的HR 该职缺的经理 该职缺的助理
: 心想 连我指导教授 人资 都收到了此封email 也算是留下证据了
: 我当下回mail过去 感谢他邀请我加入 我会去报到
: 主管隔天回信 感谢我的加入 会开始作业流程 后续将有相关人员与我联络
: 几天过后 打电话给HR 说流程不会有问题 应该会录取了
: 原公司就先提离职
: 但三个礼拜后 急转直下 突然收到要去公司的感谢函
: 太让我意外了 我两边都没抓到 都落空了
: 这代价太大了 这主管也太不讲信用了吧
: 我手边的e-mail还留着 我跟我指导教授都觉得太意外了
: 题外话: 突然觉得在外工作 好没保障呀 有点想去考公职 相对稳定一点
你可以参考一下我之前的说法:
8/17 [请益] 工研院资科中心复试内容询问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71373941.A.299.html
→ DrTech: 没过之前就是没过。之前多得是到所长那关被挡的 08/17 09:46
→ DrTech: 第一关过了,代表最难的过了,不代表一定录取 08/17 09:47
因为我之前在工研院,资通所,所待的部门也是这样搞人的。
第1,2关过了,要先联络面试的人,确认完真的要加入工研院才继续往上送。
工研院就是这种风气,"怕被骂" 浪费大家时间,宁可不要做事。
于是出现了这种玩法,先绑人,再送签核流程。
标准玩法: 我们部门愿意录取你,将流程往上送,请您附上指导教授推荐函。
(很多人听到愿意录取,就当成拿到Offer了,不知道为什么)
至于有人说,口头 Offer有法律效力。
重点不在 口头、书面、还是 email 阿,而是你拿到的,是不是该公司的Offer,
不是的话,就是没拿到阿。
作者: Sju065 (就只是路过~*)   2016-09-05 11:12:00
拿到纸本offer才有保障0.0
作者: f124 (....)   2016-09-05 11:15:00
拿到纸本也没什么保障 劳保已经入了才是真的...
作者: Malzt (摇滚小兔)   2016-09-05 11:15:00
这样不会黑掉吗?转职时如果再投会不会有问题?(问句)
作者: Hikkiaholic (= =a)   2016-09-05 11:21:00
好像都没保障阿 会不会做了三年了才发现其实没录取干他妈的三年后才发感谢函
楼主: DrTech (竹科管理处网军研发人员)   2016-09-05 11:22:00
报到第一天就要签劳动契约阿,怎么会有上面的问题
作者: s0930194 (航海之家)   2016-09-05 11:33:00
等一下!二楼!有纸本OFFER还不算有保障?!真的假的话说四楼,做了三年还发感谢函那才叫奇葩吧...
作者: hungys (hungys)   2016-09-05 11:44:00
其实最近收到纸本也看不太出为什么有保障XD
作者: LFimi   2016-09-05 11:52:00
有纸本offer起码签核流程跑完了啦, 比较有保障一点 XD
作者: kmark1120 (天梯好难爬...)   2016-09-05 11:58:00
纸本上面有公司签核的资料啊
作者: MOONY135 (谈无欲)   2016-09-05 12:03:00
Offer要有报到日期跟薪资才叫offer啊
作者: kai5566 (改名Dirk_AI56)   2016-09-05 12:25:00
红的明显 如果offer都没保障 那我们是不是要报到了才能跟原公司提离职...?
作者: onlytiger (只有虎)   2016-09-05 12:26:00
做3年发现没录取这叫虎烂
作者: wtfconk (mean)   2016-09-05 12:30:00
就算有公司这样玩,也不代表这是该合理存在的常态,部门主管都approve了,最好签呈会跑不过,要嘛这主管本身就很黑要嘛这组织内斗烂到有剩,别跳进去也好,至于贵司内部问题,只能说那是你们组织文化搞出来的洞,不代表那是合理现象,现在台湾劳动市场最大显忧就是长期扭曲的乱象居然被当作常态了,难怪国家前途愈来愈悲哀
楼主: DrTech (竹科管理处网军研发人员)   2016-09-05 12:30:00
再补充一件事情,工研院的研发替代役,是不发Offer的等到系统配对后的5,6月才会有录取通知。另外工研院本来就这样,行之有年了。经理与组长都过关了,愿意录用。所长就是要挡。之前常发生
作者: Hikkiaholic (= =a)   2016-09-05 12:34:00
靠杯三年那个当然是唬烂 不用特别说吧我只是搞不懂为何纸本offer就有保障如果"报到"才有保障 那必须一直待到报到 原公司摆烂离职吗@@也不是不行 但总感觉不太美丽
楼主: DrTech (竹科管理处网军研发人员)   2016-09-05 12:36:00
工研院不是我的 "贵公司"喔,我早就离职了,今天站出来帮原文说话而已,工研院就是这样搞人的。
作者: joijoe (還在想)   2016-09-05 12:44:00
根据treasurehill说法 无论是口头或是纸本offer都是有效的有疑问的可以找他 )
楼主: DrTech (竹科管理处网军研发人员)   2016-09-05 12:46:00
重点是,那个东西是 "录取通知(Offer)" 而不是形式。你拿到的东西不是"录取通知",不管什么形式还是没用。工研院的研发部门,是没有资格发录取通知的,所以
作者: joijoe (還在想)   2016-09-05 12:50:00
原PO收到的MAIL跟空气没两样?
作者: LsugerI (嗯哼)   2016-09-05 12:50:00
纸本应该就是避免口说无凭的状况吧
楼主: DrTech (竹科管理处网军研发人员)   2016-09-05 12:50:00
原文说的 "邀请录取通知",顶多是那个部门的违反内规。
作者: joijoe (還在想)   2016-09-05 12:51:00
打过去的确认电话也跟___没两样?
楼主: DrTech (竹科管理处网军研发人员)   2016-09-05 12:51:00
根本就不能算工研院发的录取通知。我今天只是来说,工研院是怎么玩的,并不是帮工研院讲话原文真的愿意站出来,就是该部门受逞处。
作者: joijoe (還在想)   2016-09-05 12:53:00
主管隔天回信 感谢原PO的加入 看来是主管自我感觉良好?那就要问律师 看这封邀请录取通知 受不受民法规范了?
楼主: DrTech (竹科管理处网军研发人员)   2016-09-05 12:54:00
就是该主管完两面手法阿,跟之前时间轴同样玩法。到最后,就真的只有该部门逞处啦,结果不会有任何改变。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09-05 12:57:00
那种信就是口头录取而已
作者: joijoe (還在想)   2016-09-05 13:00:00
#1NEhqJFj 看一下法扶律师解释 口头offer有没有效
作者: JAPTX4869 (APTX4869)   2016-09-05 13:13:00
法律站的住角也应该不太会有人去打官司
作者: atpx (秋雨的心情)   2016-09-05 13:14:00
本文不是职场常态,至少我在金融圈没有人敢这样玩人资mail offer letter是具备效力的公司比应征者还怕负面新闻
作者: JAPTX4869 (APTX4869)   2016-09-05 13:21:00
金融业没提到薪资和报到日期也具备效力?
作者: joijoe (還在想)   2016-09-05 13:22:00
建商 食品公司表示:负面新闻 有什么好怕的???
作者: zzz3345678 (oh my god)   2016-09-05 13:25:00
email是有效力的
作者: joijoe (還在想)   2016-09-05 13:32:00
你可以看那位律师说的 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者,不论明示或默示,契约即为成立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09-05 13:35:00
那也要有权限的人说才算公司扫地工说你录取了 就录取了喔
楼主: DrTech (竹科管理处网军研发人员)   2016-09-05 13:37:00
我推文说很明白了吧。重点不在录取通知形式,而是那个人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09-05 13:37:00
两自然人 跟法人与自然人之间 是有差异的
楼主: DrTech (竹科管理处网军研发人员)   2016-09-05 13:38:00
没权限发Offer,那根本不能算。就是那么现实。
作者: joijoe (還在想)   2016-09-05 13:38:00
dakkk你有问题可以问那位律师 会比你推文比较快
作者: JAPTX4869 (APTX4869)   2016-09-05 13:40:00
告赢也没用,进去工作气氛也不会太好
作者: joijoe (還在想)   2016-09-05 13:41:00
没有权限的人却发了邀请录取通知 那是哪方有问题....
作者: JAPTX4869 (APTX4869)   2016-09-05 13:42:00
简单说主管要用,但上面人不同意
作者: joijoe (還在想)   2016-09-05 13:44:00
该上新闻的还是上一上吧 每间都这样搞还得了
楼主: DrTech (竹科管理处网军研发人员)   2016-09-05 13:44:00
同意,所以我才说明,工研院早就这样了,不是个案。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09-05 13:47:00
依我了解 用人或离职 要通过多个有权限的人approve主管可能有一部分的权限有些主管就觉得他过了 就必过呀这是所谓的认知错误
作者: joijoe (還在想)   2016-09-05 13:48:00
所以我前面说 主管自我感觉良好 不过份啊
作者: codehard   2016-09-05 13:49:00
最好人资有全球黑人通报网络啦 别傻了
作者: hidog (.....)   2016-09-05 13:50:00
纸本offer如果公司事后反悔,记得可以要求赔偿@@
作者: atpx (秋雨的心情)   2016-09-05 14:09:00
楼上,纸本也要你报到才有,苦主是收到email而已以金融业来说,人资发确认mail,内文会有报到日期,职等,薪资如果收到这个mail还被玩,基本上你可以找苹果爆料金融业是高度管制,主管机关很多手段可以玩它,没有人敢担负面新闻
作者: damm (Anubis)   2016-09-05 14:21:00
主管代表用人单位,要人资的mail代表公司,那有授权虽然公司也可以说是人资搞错了
作者: kai5566 (改名Dirk_AI56)   2016-09-05 14:29:00
所以 Email录取通知 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email都说了 已录取 报到时间之类的了 公司还能反悔吗?
作者: joijoe (還在想)   2016-09-05 14:33:00
那就要请原PO透漏那封邀请录取通知MAIL的内容了如果那封MAIL里没有薪资没报到日期 就跟意向调查有87成像
作者: damm (Anubis)   2016-09-05 14:51:00
如果是代表公司的email,当然有效力,要反悔也可以,就是付出代价...对等工作权损失的代价...虽然没碰过,大至上应该是这样就要衡量 协商仲裁诉讼的救济手段(成本)有没有价值
作者: njp2942u4 (小M)   2016-09-05 14:53:00
推D大!
作者: damm (Anubis)   2016-09-05 14:54:00
工作契约就契约而已,违约的事常有,公司被婊的也很多
作者: skizard ( )   2016-09-05 16:12:00
不只工研院 不少公司也这样玩...
作者: d147258   2016-09-05 16:48:00
要到正式报到后才是真的,能请求赔偿又怎样?花时间打官司?工作都辞了打官司有啥用?
作者: mathrew (Joey)   2016-09-05 17:14:00
推这篇 先全部都说要去 拿到offer再说
作者: MeiHS (囧)   2016-09-05 18:56:00
请受小第一拜
作者: mooto (退出会比较好, 就退出)   2016-09-05 19:39:00
我真的不知道offer letter是可以无效的 长见识了
作者: michaelgodtw (可爱书生宝宝)   2016-09-05 20:55:00
劳保入了之后照LAY的!某家台湾传惨
作者: swatch3484 (白熊)   2016-09-05 22:32:00
台湾这几年来 找工作搞的跟谍对谍一样 居然连ITRI都玩这套 poor Taiwan
作者: mondeo   2016-09-05 23:31:00
报出来是哪个所吧,itri的研发部门没权利发录取通知的,经理签劾还要跑组长,人资,所长,一般听到面试者说听到拿到经理的口头offer,就很开心的,只能恭喜他过经理的那关
作者: manaup   2016-09-06 04:19:00
长知识
作者: lucusccc   2016-09-06 09:50:00
人家是112的...
作者: Kayusumi (Left)   2016-09-06 23:04:00
就签到上面被退件了吧,经理组长比较黑或不给力
作者: teardropbox (只想一个人静一静)   2016-09-07 12:47:00
email 就有法律效力 还在纸本offer 外商只有电子offer 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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