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淘宝两家中国知名电商,竟是以新加坡商身分来台申请公司,遭经济部因股东
结构申报不实、陆资有实质控制力为由,决议开罚,并限期停止或是撤回投资。
大陆知名网购电商阿里巴巴、淘宝两家公司,2015年初被经济部查出是“假外资真陆资”
!依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分别处以阿里巴巴12万元、淘宝24万元罚锾。两家业者向行政
院提起诉愿,然而上周诉愿已被驳回,业者应于期限内撤资。若不服决定,得于2个月内
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虽然阿里巴巴与淘宝认为,现行法规中并未规定外资于控制能力变更为陆资公司时须向主
管机关申请核准,但行政院诉愿会认为,阿里巴巴于国内营业后,于98至102年经陆续办
理分公司变更,而相关核准函上均载明若有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情事而未取得许可者,
主管机关得已撤销或废止该函核准,显见经济部已有“提醒注意”。故判定此罚锾并无不
妥之处。
诉愿书中也写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必须顾及国家安全与金融稳定,因此今后也会加强查
核陆资企业,并认为有建立陆资申报制度与许可制度的必要。
而值得注意的是,阿里巴巴撤资案原订于2015年8月底应做出是否撤资决定,但阿里巴巴
抢再行政院诉愿会做出裁决前,就先提早申请将撤资案展延至2016年2月中旬。至于淘宝
则依照经济部原处分,最慢必须于2015年11月底做出撤资决定。
据政府官员指出,阿里巴巴提出展延申请时“态度还算正面积极”,主要是阿里巴巴在经
济部提出处分的半年之内,曾提出计画,若阿里巴巴以消极态度面对,经济部应不会同意
其展延撤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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