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婚后土地续享优税 有撇步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5-02-21 11:27:46
婚后土地续享优税 有撇步
2025-02-21 00:31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民众享有地价税自住优惠,与配偶、未成年受扶养亲属合计全国仅限一处土地能适用,因
此民众婚前各自拥有土地,婚后可能有一处必须改回一般税率,地税局表示,只要将第二
户由成年直系亲属如父母迁入户籍并实际居住,就能解决问题。
有民众跟妻子婚前各自拥有一处自用住宅用地,婚后并未变更房屋用途,近日却收到税务
局通知,其中一处被取消自用住宅优惠税率。
税务局表示,依《土地税法》规定,土地所有权人、配偶及未成年受扶养亲属,原则上全
家只能有一处土地适用自用住宅税率,夫妻结婚后虽仍分别持有原本房屋,但第二处土地
依规定须恢复一般税率课征地价税。
税务局说明,如果夫妻名下的第二处住宅,有成年直系亲属,像是成年子女、父母、祖父
母等设籍并实际居住,就不受“仅限一处”限制,可再申请第二处以上的自用住宅用地优
惠税率。
税务局提醒,欲申请自用住宅优惠税率的民众,应在每年地价税开征前40日内,也就是9
月22日前提出申请。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56193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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