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农地违规二次 优税取消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4-11-19 10:44:57
农地违规二次 优税取消
2024-11-18 23:06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所有权人透过买卖、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农用农地”,持有期间当成农地使用,移转
时就能申请不课征土增税,不过地方税务局提醒,持有期间若被发现未作农业使用,限期
内未能恢复、改善后二次违规,未来移转将丧失优税资格。
台中市税务局表示,农业使用的农地移转给自然人时,可出示“农业使用证明书”供审查
,并在土地现值申报书上注明农业用地不课土增税,未注明者,可在土增税缴款书届满前
补申请。
税务局表示,农地未作农业使用、移转对象非属自然人,两种情形的农地都会被课征土增
税。
税务局指出,已核定不课征土增税的农地,如经查获未作农用,应在期限内恢复农用,如
无法在期限内恢复,或如期恢复后却二次再犯,未来要再次移转,即使公所已核发农地农
用证明,仍须课征土增税,无法免税。
税务局提醒,在接获农业主管机关通报的农地违规案件后,均会列管违规土地及所有权人
,民众勿心存侥幸,以免影响自身权益。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36871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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