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网红报税财部订问答集 针对八类获利模式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4-03-20 09:59:52
网红报税财部订问答集 针对八类获利模式指引适用扣缴率
2024-03-20 01:06 经济日报/ 记者翁至威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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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长庄翠云。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网红”成为时下最夯的新兴行业,财政部昨(19)日表示,各国对网红课税,皆回归既
有所得税制办理,我国初步也认为,国内税法已足以处理网红课税问题,无须修法,将参
考新加坡作法,订定网红课税问答集。
财政部长庄翠云今日将赴立法院财政委员会针对冻结预算专案报告,书面报告昨日出炉,
其中针对网红课税,报告指出,财政部在2022年委外研究,各国皆在既有税制中处理,且
须视获利方式、契约关系来认定课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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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网红课税方式初步规划 图/经济日报提供
财政部指出,根据研究报告,我国现行《所得税法》及相关法令足以处理网红课税问题,
无须修法,并建议可参考新加坡做法,订定网红课税问答指引,公告周知。
财政部官员表示,会审慎订定,并兼顾法理与简化方式,在征纳双方有所适从,未来公告
后也会积极宣导。
这份委外研究报告,共归纳出八大类网红获利模式,包括“平台广告分润”、“付费订阅
”、“贩售周边商品”、“通告活动”、“广告链结点击奖金”、“广告业配”、“平台
支薪及直播打赏”及“电商导购及直播带货”。
所得类型的分辨对于课税相当重要,也可能影响适用的扣缴率。
举例而言,若所得归类于稿费,每人每年有18万免税额;若归类为执行业务所得,例如表
演人,则可依照财政部颁布的收入、费用标准来认定。
近年自媒体发达,网红成为新兴职业,更有不少专业人士跨界斜杠,成为律师网红、医师
YouTuber,部分有成立工作室、有些则是微型网红,所得样态愈来愈复杂,为降低征纳双
方争议,财政部将设计问答集,让纳税人能够清楚所得类型。
根据委托研究报告,常见的平台广告分润、付费订阅,初步认为可认定为权利金所得;网
红贩售周边商品,研究初步认定应视为营利所得;若出席通告活动,则可能是薪资所得或
其他所得,依据是由厂商主导或由网红自由发挥而定;若是网红广告链结点击奖金收入,
则认为应归类为其他所得。
广告、业配也可能是薪资所得或其他所得,若厂商高度主导,则可能属薪资所得,若网红
有高度自主空间,则可能归类为稿费或其他所得。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84246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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