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出售遗产缴税 须提供担保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4-01-05 10:49:17
出售遗产缴税 须提供担保
2024-01-05 00:23 经济日报/ 记者苗珮莹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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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示意图。 联合报系资料照
遗产税若尚未缴清,民众若没钱缴纳遗产税金,想先卖掉部分遗产进而套现缴税,是否可
行?国税局表示,若想要出售部分遗产以缴纳税款,可向国税局申请提供担保以核发同意
移转证明书,即可先行处分部分遗产。
依遗产及赠与税法规定,遗产税未缴清前,不得分割遗产交付遗赠或办理移转登记。不过
,如有特殊原因,比如因应纳税额较钜,一时缴纳现金有困难,而遗产内又没有银行存款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即可在缴清税款之前,先行移转部分遗产(如不动产或车辆)
,即可先行处分部分遗产。
根据遗产及赠与税法第41条第1项规定,遗产税纳税义务人于缴清遗产税前,如有必要先
行移转部分遗产时,得提供符合税捐稽征法第11条之1规定之确切担保品,经国税局查证
确实可供纳税担保,且对遗产税款之征起无影响,即可先行核发同意移转证明书。
国税局举例,例如甲君继承之遗产税核定应纳税额新台币800万元,缴纳期限至今年2月10
日止,因遗产中无存款可缴纳税款,全体继承人已找好买家,急于脱售遗产中之A土地(
核定遗产价额为300万元),再以出售土地所得价款缴纳遗产税,经继承人提供定期存单
300万元作为纳税担保,向该局申请核发遗产税同意移转证明书,顺利完成出售A土地及缴
纳遗产税事宜。
国税局特别提醒,遗产税之缴纳期限不因申请核发同意移转证明书而展延。若于缴清税款
前有先行处分遗产之需求,应尽速向国税局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如因办理担保及处分遗产
,而不能于期限内缴纳,可于缴纳期限前向国税局申请延期两个月缴纳,以免逾期未缴纳
税款而遭加征滞纳金及利息。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68711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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