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免遗赠税农地 列管五年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3-09-20 09:53:33
免遗赠税农地 列管五年
2023-09-20 00:26 经济日报/ 记者杨文琪 /台北报导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提醒,申请免征遗产税或赠与税的农业用地,会列管五年,若被查获农
地未继续作农业使用,国税局将依法追回税款。
南区国税局表示,《遗产及赠与税法》规定,依法申请免征遗产税、赠与税的农业用地,
继承人或受赠人自承受或受赠日起五年内,若未将土地继续农用,且未在期限内恢复农用
等情形,应追缴应纳税赋。不过若因土地承受人或受赠人死亡、土地被征收或依法变更为
非农业用地者,就不在此限。
南区国税局举例,被继承人2018年12月12日死亡,继承人甲君办理遗产税申报时,主张农
地农用,列报农地扣除额,后来农业主管机关实地勘察,发现未作农业使用,通知甲君限
期恢复农用,但甲君逾期仍未依规定办理,国税局依法追缴甲君原本免征的遗产税65万余
元。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45113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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