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我因为没申报108年度的综合所得税, 而被国税局罚锾1万多台币,
原因是去年家父过世, 报税那段时间我不在国内,
我也没用线上申报(我外国人, 想说可能有些情况会算比较少%数, 现场报会比较清楚)
而后来我也因为工作繁忙(还有懒惰)而没空去补缴,
现在被国税局追查到, 现在已超出罚缓缴纳期限一个多星期,
今天问承办人员说可以让我缴8成罚金就好, 但要签署不再行政诉讼的申结书,
但是8000多块还是好贵...
请问如果我走申请复查/诉愿的途径, 能成功免除全部罚锾的机会高吗?
又还有什么其他可能的办法吗?
还望各位法律高手帮忙, 由衷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