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医疗费用列举扣除或保险给付扣除问题

楼主: phillantis   2020-05-14 23:22:24
已爬文, 获保险给付部分需扣除才能列举
但想请问是获保险给付那笔单据不能报还是整年要扣除所有已获保险给付才能列举?
状况是这样,去年因故住院及手术数次,住院部分单据合计共约40万,门诊部分约10万
住院部分那40万因为有医疗险和手术部分获得约50万理赔,门诊部分几乎没有理赔
列举时住院那部分的单据那确定是不能列举
1. 门诊那部分10万还能列举吗?
2. 还是是全部医疗费用加起来(40+10万)-所有理赔金(50万)就完全不能列举?
假如状况是1.门诊部分还能列举, 门诊部分有少数几次在住院前后一周内
有获得保险理赔,原则上应该也是有获得理赔的部分要扣除,
但因为次数很少且给付金额不多(每次门诊费用约2-3000保险给付500元)
这部分忘了扣除会容易被查到吗?
感谢专家回答.
作者: cdfreen (我爱你 520)   2020-05-15 07:33:00
我的话,我会附门诊的上去,核定就知道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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