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爬文找不到类似情况故来请问大家
我的情况是母亲已满60尚未退休,政府约雇有收入有报税
但薪资级距应该是在40.8万以下免缴税
目前房子在母亲名下,贷款都是我每个月汇一笔钱当孝亲费缴
请问这种状况是可以列举做为我的抵税吗?
还是说一定得等母亲退休,我申报扶养后才可做列举?
麻烦知道的人分享一下,谢谢!
作者: chkwam22 (applepig) 2020-05-05 15:14:00
1.房屋为纳税义务人本人、配偶或受扶养亲属所有(即所有权人为同一申报单位)
那假设我报扶养,母已满60但有收入约30万,她基本上不用缴税,如她列举房贷,我再报扶养,对我抵税有最大受益吗?
作者:
cdfreen (我爱你 520)
2020-05-05 18:12:00你进系统扶养看就知有没有比较省!
作者: chkwam22 (applepig) 2020-05-05 18:57:00
原则上 所得就30万 房贷利息不到30万 就亏 更别说级距跳上去 也只多一个8.8万
作者:
cdfreen (我爱你 520)
2020-05-05 20:13:00不见得会亏,现在有基本生活费差额
试算看看报母亲扶养并且列举房贷 能不能低于现在的应纳税额
法理上你不能申报,你要就试试那个优,之后等国税局猫看看
作者:
a92011 (小爱)
2020-05-07 14:36:00满60可以申报扶养没问题,但因为你母亲有30万收入所以还是用让系统去试算一下会比较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