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特别扣除额今年有重大变革!
在新闻稿几乎只提及定额扣除20万或可扣除必要费用。
但甚少提起薪资计算方式有变更。
实施细则请参考:https://tinyurl.com/yd8fqwld
自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起,薪资所得计算方式,
得以薪资收入减除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
或采规定费用项目(职业专用服装费、进修训练费及职业上工具支出)
支出金额核实自薪资收入中减除,以其余额为所得额。
就是第八条!
也因为这样,今年的薪资特别扣除额单独被拉出,
系统上多了一个分页是薪资计算,
且直接在所得总额中“先扣除薪资特别扣除额”。
这也是今天版友们的疑问,为什么去年和今年薪资差不多,却多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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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了107年的申报书出来看,虽然所得总额先减了薪资特别扣除额
但不影响所得净额。
单身计算方式:
所得总额 - 全部免税额 - 全部扣除额 - 基本生活费差额 = 所得净额
107:薪资特别扣除额在全部扣除额里
108:所得总额已减薪资特别扣除额,全部扣除额只剩其他特别扣除额
并不影响税额,再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