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增列列举扣除额

楼主: uwttt (uwttt)   2019-05-13 14:08:27
去年因为家里陆续有医疗开销,已经有透过健保卡下载税额资料
但在列举扣除额的部分,发现国税局资料有些遗漏,
对于增列列举扣除额,有些问题想要请教大家
CASE1:家父去年因为吃东西牙齿咬崩,有到牙医诊所就诊,
最后主要是做了牙桥的制作 (15000) 换了假牙,
在国税局的资料上只有列到该牙医诊所的一般挂号费共 800,
(1) 经过寻找有找到诊所收款 15000 的收据,
请问这个部份可以增列到列举扣除额吗?
(2) 若(1)可以,除了 15000 的收据之外,
一般就诊挂号费费用只找到两张,约 500 元。
也就是我们手边有该牙医诊所总额 15500 的收据,
这样的话,我去增列列举扣除额是将金额改为
(a) 15000+800,然后仅补附 15000 的收据即可 ,还是
(b) 仅能以收据只能列举 15500 的医药费用?
(3) 若(1)可以,我们除了检附收据外,还需要什么其它文件吗?
需要请诊所开证明吗? (诊所的收据看起来感觉虚虚的)
CASE2:去年老婆生产因产程迟滞最后剖腹生产,
这个部份的费用国税局那边也明显没有列到,
不过因为这部分的费用有送保险申请给付,
请问这样这笔医疗费用可以增列至列举扣除额吗?
本来想系统点一点完成报税,
没想到去年因为跑医院跑到可以列举,
第一次列举问题较多,
希望知道增列列举扣除额细节的版友给我些建议@@
作者: peterkan (Peter)   2019-05-13 14:26:00
我是从来没有附过医疗证明,只有附收据,没被要求补件过牙套可以列举,单据不多就把那诊所的全给也OK。保险理赔了就不能列举抵扣。
作者: budda (蓝琳)   2019-05-13 15:42:00
case1答案a,清单的800原本就不必附,多报的15000请附收据,自己在收据上手写上用途,方便国税局判断审查(例如做假牙)。case2,受有保险给付的医疗费用,就不能申报了。且如果就算清单有要自行删除。
楼主: uwttt (uwttt)   2019-05-14 08:37:00
喔喔,感谢大家的回复~~~
作者: Cactusman (仙人掌人)   2019-05-22 14:51:00
1可以2(a)3不用 case2可以列举Case2更正 ,有申请保险不行应该说医疗费如果20万、理赔11万,那你还可以列举扣除9万理赔的部分不能扣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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