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一下
小弟去年海外所得约一百万台币
我记得以往是超过一百万要申报
今天上网填写综合所得税 里面有(需申报基本税额条件说明) 如下
台端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必申报基本税额:
1、申报综合所得税时,未适用投资抵减奖励,且没有“海外所得”、“特定保险给付”
、“私募证券投资信托基金之受益凭证交易所得”、“非现金捐赠扣除额”等应计入基本
所得额之项目者。
2、虽有上述应计入基本所得额之项目,但申报户之基本所得额在670万元以下者。
是指未达670万就不需要申报?
是今年改的吗?
※ 引述《ChineseKing (你好)》之铭言:
: 小弟是报税新手
: 想请问申报海外所得税的时候
: 需要附上证明单据吗?还是只要填写就好?
: 另外670万的免税额,是每年个别计算的对吗?
: 也就是今年1月到12月的海外所得有670万免税
: 明年1月到12月又重新计算670万免税
: 再麻烦版上大大解答,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