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扶养或分别独立申报问题请教

楼主: gotony (征求清仓团)   2018-05-30 01:01:01
请教各位 , 以下状况想请各位解惑 , 感谢
1.因爸爸从去年开始领有残障手册 , 故报税时多了一个$12,800的扣除额可使用
国税局寄来的税额试算通知书分为两张 ,
一张是爸爸单独的 , 一张是我扶养妈妈的
爸爸那张所得总额 $244,770 - 免税额 $88,000 - 全部扣除额 $229,935
所以整体算下来是可以退税的 !
而我原本的想法是 , 看起来若扶养爸爸似乎还可以用到一些剩余的额度做抵扣 ,
($244,770-$88,000-$229.935 = -$73165)
但实际系统试算过后 , 分开申报却还是比较有利
(爸爸的退税-我缴的税 > 我扶养爸爸+妈妈后应缴的税金)
请教我是否有哪里漏算了 , 不然看起来应该要扶养爸爸+妈妈才比较有利不是嘛 @@?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8-05-30 07:01:00
扶养爸爸只能扣免税额+特别扣除额 不能扣标准扣除额如果扶养不划算的话 应该是只能扣免税额88000+ 身障扣除额128000 爸爸所得不是薪资对吗?229935-90000-128000 薪资只有11935简单说 扶养爸爸不能扣他的标准扣除额 所以扣掉大于0扶养爸爸不划算
楼主: gotony (征求清仓团)   2018-05-30 23:00:00
谢谢 L大解惑,原来是标准扣除额的问题,所以意思是只要爸爸所得 > 免税额+特别扣除额 , 就要单独申报才划算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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