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赠与税

楼主: likewinnie (winnie)   2018-05-12 01:20:33
去年我从自己的帐户里转了100给孩子(未满10岁),
也从我妈妈(孩子的外婆)的帐户转100给孩子
又从我姐(孩子的阿姨)的帐户转100给孩子
承作优利定存&活动, 今年定存到期了,
我把 整笔300 分2天 转回我自己的帐户
请问这样会有赠与税的问题吗?
有爬文知道大家曾回复如果国税查到前汇回就没关系
但我想请问是指当年度而言吗? 还是看到有提到7年1个月
是7年1个月的转进转出总计吗? 有点不太了解...>"<
如果依我的例子,如果光看我个人跟孩子间(因我妈跟我姐只各转100,应该没问题吧?)
我在去年给孩子100, 今年孩子转回300
如果是300-100=200 这样不超过220, 不转回去可以吗?
但如果是看当年度的话, 我是不是赶快转回去孩子帐户80就可以了??
感谢大家
P.S. 上述单位:万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8-05-12 08:43:00
这好像有争议 你问国税局比较清楚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8-05-12 12:18:00
就民法第1087条意旨,子女因赠与等无偿取得之财产,为其特有财产。又依民法第1088条第2项但书规定,父母非为子女利益不得处分其特有财产。就民法部分,本件除非能证明当初给子女钱,是借名登记,而非赠与,否则依上述法令,把钱再转出子女的帐户给自己,已经是无权处分了。只是除了子女或亲人,应该没人会在意这个就是了。就税法实务而言,国税局会认为那是超过220万的赠与行为,要课征10%即8万的赠与税,最好先汇80万回子女帐户,明年1月1日再汇80万出来。赠与年度是采历年制,即每年1月1日至该年12月31日。建议找懂的人规划 不要搞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作者: Haoer (火宅之猫)   2018-05-12 13:24:00
可以这样转来转去、减来减去?那还要报什么赠与税?将300万转回去,然后转 200出来,再去申报赠与(网络可以办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8-05-12 21:09:00
我觉得很危险 之前在国税局当工读 他们没有汇回就相抵的想法 反而会当成两笔赠与 原po已经汇了就算了帐户不要再变动了 等国税局人员讲了再动作....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8-05-12 23:29:00
动产理论上一年内赠与总额没超过赠与税免税额(目前是新台币220万)是不必申报,这在《遗产及赠与税法》第24条第1项有规定。赠与不动产是地政事务所要求一定要申报,不然你无法过户。 将现金存入子女帐户的赠与行为,税捐机关查得到资金流向(财政部台北国税局新闻稿,发布日期:105.12.13)https://goo.gl/2Caj1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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