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好
小弟今年第一次要报税,有些问题如下,恳请前辈协助解惑
由于我以前家里(我跟爸爸单亲)是低收入户,也没有报税,
去年度(106)变成只有我爸爸是低收入户,而我没有,
因为如果我报入,低收就不会通过,由于爸爸生病(心脏及肾脏,也领有身障手册),
公所人员就告诉我只报我爸就好,这样才可能通过审核,
医疗补助才能有着落,
而在去年3月起,爸爸身体变差需要专人照顾,所以转入安养机构住,
机构费用的部分,有申请相关政府补助,
扣除补助后我每月还需要再缴约$12,000左右(机构也有开立收据),
无奈爸爸去年11月中在睡梦中离开人世去当天使了,
家里的低收入户身分也在我办完爸爸丧事后,
主动向市政府社会局通报中止,
由于我有在工作,也有申请劳保的丧葬给付(七万多元),
请问
一、收入部分:
(一)由于我工作是领现金的,没有银行入帐纪录,
但公司有给我去年度的扣缴凭单(代号50),
所以我薪资收入是照扣缴凭单上所载的金额申报对不对?
(二)再来劳保丧葬给付的七万多块,是不是也要申报收入?
(如果要,要如何证明金额,提供帐户明细影本吗?)
当时治丧时,朋友有致赠奠仪,这个部份的金额,是不是要申报?
(如果要,要如何证明金额?)
二、免税额部分:
目前只有我一人,但去年爸爸还在世,可以列入计算吗?(爸爸还在世时才67岁)
三、扣除额:
标准扣除额是九万元,但我去年生病看医生的收据能不能列举扣除?
还有爸爸在机构的费用收据,能不能列入扣除呢?
由于是第一次报税,是不是亲自跑一趟国税局申报比较保险?
目前只想到这些,恳请大家帮忙解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