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复杂的扶养问题
背景介绍:老家有一阿嬷可以申报扶养
那之前都给堂哥作申报,然后跟阿伯家那边都没什么在往来的
之前级距才5%,想说小钱了就不去计较谁扶养的事
但去年换了工作,薪资申报级距来到12%
阿嬷超过七十岁 127500 x 12% = 15300
一万五也是不少钱,也想说应该也换我们这边来申报了吧!
我也知道申报扶养是采:先报先赢制。
所以我也没知会谁,在五月一日就赶紧用网络完成了报税。
问题来了:
因为今天 5/18日,我发现我还要再修改报税的内容,然后再重新上传
那如果在5/1到5/18间,
我堂哥申报了阿嬷的话,是不是阿嬷的申报就归堂哥了?
毕竟我再重新上传了嘛!就比堂哥晚了。
还是我在5/1日就已经报了,扶养还是归我?
这个问题有人能回答我吗?
好像有点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