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土地增值税(分次移转)

楼主: yqkmc (yqkmc)   2016-10-12 12:36:21
家族有块地 持分情形特殊 稍简述如下:
原持分系 爷爷+家父+叔叔A (民国60年代之事)
爷爷过世后 他的持分由叔叔们B+C+D继承 (民国90年代之事)
最近叔叔A欠债导致他的持分部份被法拍
其他共有人都有收到通知
讨论的结果是 不愿落入外人手里(担心日后需变卖会麻烦)
但是大家也没财力去吃下这部份持分
接着有个家族交情深厚的好友E知道此事
愿意出资购下这块地 大家都觉得这样还蛮圆满的
就我所知 最后是第四拍
由好友E出资 以家父名义优先承购 去买下这块地
再来就是家父要移转这块地给E所遇到的问题
因为理解错误 土地增值税有点失算
叔叔A持分a部份的土增税 应由法拍款偿还 这部份ok
然后这a部份再买卖移转给好友E
家父应当再负担增值税
作者: SBK (sbk)   2016-10-12 20:10:00
你爸的土地誊本应该有两个前次例如60年11月,权利范围b105年9月,权利范围a,报税时用105年9月的那一部分去报即可税务局不会强制你选择先用哪一个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6-10-12 21:55:00
同上,可自选前次移转现值。
作者: abcjoe61115 (abcjoe61115)   2016-10-12 22:10:00
推SBK!!最佳解~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6-10-12 23:18:00
但房地合一税这一块要注意资金流程就是了,怕国税局会刁难。当然在法拍前借款的整个流程及法律行为就要做好了。
作者: kumafish07 (随波逐流)   2016-10-13 01:13:00
a部份如果有全部移转掉是可以指定前次的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6-10-13 18:10:00
如果一开始找个有经验的地政士规划处理的话,应该就不会有这么多的波折了。
作者: adey40 (风海)   2016-10-13 18:34:00
方案1,就送更正申请书去,承办人咬死说不行就叫他出公文驳回然后打行政救济方案2,撤案,然后重新送一份新的有选择前次的案子进去在核定一次
作者: SBK (sbk)   2016-10-13 19:10:00
实在很好奇,是哪个地方税务局说不行代书用网络申报,想用哪个前次就用哪个根本不须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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