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照您的叙述,感觉承办人应该是觉得您并非建造房屋实际的出资者,
: 所以要您提供房屋建造费用是由您支付的证明。
房子确实多数资金是父母支出,我只出一小部分,
但一开始起建时有谈好日后我会以贷款无息方式慢慢还,
另法定工程造价约650万,父母去年度也共赠440万给我,
加上我目前身上约有260万银行现金(都是自己的工作收入),
所以我日后再补上支付给我父母的证明如汇款纪录等,
这样可以吗?
: 赠与税是国税,契税跟房屋税都是地方税,
: 既然您是申报房屋税籍时被承办人怀疑房屋是赠与而来,
: 我想应该是房屋涉及到赠与契税的问题。
: 如果地方税承办人认为您的情形是属于赠与,除了契税外,
: 当然也会通报国税局就赠与税的部分再行查核。
谢谢您的解说,您讲解的内容跟我昨天查完资料消化后的理解相同,
我一开始PO文有写错,税捐处的承办人是说要缴这条‘赠与契税’(我误解成赠与税)
只是有个疑问
他说这条赠与契税要以土地现值(约700多)乘以6% 所以要49万左右
但今天只有房子是我的名字 土地仍是我父亲的
就我的逻辑 应该是用房屋评定现值 怎么会以土地现值来算?
只是承办人也有说
【你这条不想缴也可以 只是我会报到国税局
但如果你缴了 以后又被国税局抽查到 一定不是我(指承办人)报的】
让我觉得.....
: :
: 如果支付厂商的钱确实是由您的父母赠与而来,等同房子是您的父母所赠与,
: 依照契税条例第2条及第3条规定,要课以6%的赠与契税。
: 另外既然您为名义上的房屋起造人(也就是房屋原始所有人),
: 如果要主张您跟父母间是买卖房屋而不是赠与房屋,
: 不仅理论上说不通,并且其实买卖契税跟赠与契税的税率一样,都是6%......
所以我很好奇 不管主张赠与还是买卖
这条赠与或买卖契税都是一定要付吗?
如果是 那我们真的很笨
因为没做好功课 早知道就土地跟起造都用父亲的名字
这样或许就能钻到漏洞不用缴交这条近50万的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