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ivic 2016-05-12 14:06:39※ 引述《cxc66 (Worked in Czech)》之铭言:
: 网络版申报系统
: 关于储蓄投资特别扣除额的说明
: "有利息所得或格式代号 71M 之营利所得者,纳税义务人、配偶及受扶养亲属,
: 全年合计不超过 27 万元者,得全数扣除,超过 27 万元者,以扣除 27 万元为限。"
: 以上还看得懂
: "选择各类所得分开计算税额者,如全户利息所得超过27万元,
: 由分开计税者之他方及受扶养亲属就其利息所得在27万元限额内予以减除,
: 减除后如有剩余,再由各类所得分开计税者减除;
: 如全户利息所得在27万元以下,则各自就其利息所得部分减除。"
: 这部分就看不懂了
: 请教何谓 "选择各类所得分开计算税额者"
: "分开计税者之他方及受扶养亲属"
: 能否请专家帮忙白话一点解释或是举例说明 感谢
http://goo.gl/2Oaylp
选择各类所得分开计税者,如全户利息所得超过27万元,由分开计
税者之他方及受扶养亲属就其利息所得在27万元限额内先予减除,
减除后如有剩余,再由分开计税者减除;如全户利息所得在27万元
以下,则各自就其利息所得部分减除。
例:
夫利息所得 12 万元
妻利息所得 10 万元
受抚养亲属 8 万元
全部扣除金额 27 万元
A、夫为分开计税者可扣除之金额:妻10万元+8万元=18万元,夫9万元
B、妻为分开计税者可扣除之金额:夫12万元+8万元=20万元,妻7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