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请教网拍课税问题

楼主: fdk3r6b (Nee 桑)   2016-04-20 22:33:34
稍微报告一下最近的处理进度
前两天有跟公司的会计主管去国税局找专员讨论
会计主管是用下列方式跟国税局专员讨论的:
"我们员工只是为了公司业绩才选择在网拍曝光商品"
"她在网拍上都没有额外获利,可不可以帮帮忙不要课税"
"有没有方法可以再降一点营业额"
"一个小员工突然被课这一笔税金怎么负担的起"
那其实后面对专员也讲得很清楚了
只要公司愿意去澄清露天的帐号是代表公司去贩卖
然后案件会到该区国税局去调查
之后会计说公司没有登记网拍这个项目
所以发票的部分不知道会不会被罚
国税局专员说,按照规定是会罚
但通常都是让公司再补申报就好
因为无法去肯定这方面是否会惩罚或影响到公司
公司也就也不敢用这方式处理
<上面因为我不懂他们在讲的发票使用办法,只能大约转述>
然后中间我提出 能否使用 代收转付的方法去处理..
但也是卡在 网拍登记 还有公司需要授权
最后会计的讨论方向都是,能否降低税金
但专员也坚持说无法因为他已经帮我降很低了..
原本要缴 5%加上2倍罚款 = 2X万
现在是 1%加上0.5%倍罚款 = 4.5万
已经很轻了,我也不否认..
之后又听到 280 万 5月还会在课 280万*6%的个人所得税..
真是晴天霹雳...
我每天都要上班12小时
都只能利用假日去处理这些事情
也没有心情上班
真不知道还有什么方法可以处理~~
在公司快六年了...怎么感觉心凉凉
※ 引述《lamtiis (连车尾灯都看不到)》之铭言:
: ※ 引述《fdk3r6b (Nee 桑)》之铭言:
: : 各位好
: : 事情是这样子的
: : 我在一间通讯公司上班,因为有业绩关系
: : 想增加曝光率
: : 所以使用私人露天的帐号
: : 用公司定价曝光产品
: : 中间没有额外的营利
: 营业税法第一条说:“在中华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劳务及进口货物,均应
: 依本法规定课征加值型或非加值型之营业税”。
: 也就是说你有卖东西就是属于营业税课税范围,再来营业税法第六条规定
: 怎么算是营业人:“以营利为目的之公营、私营或公私合营之事业。”,照您
: 所描述的事实,应该就是被国税局认定为营业人,至于谁是营业税法上的纳税
: 义务人,依照营业税法第二条规定:“销售货物或劳务之营业人”,所以国税
: 局认定你向公司采购手机后将手机转卖与一般消费者,依据上述营业税法规定
: ,你就是要缴纳营业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0)。
: : 一阵子之后就被国税局查了
: : 要我补四万五的税金
: 只是补税已经对你很好了,被认定为营业人的话,漏税及漏开凭证的话还会被处罚
: : 去了解之后他说原本要课我13万的
: : 现在四万五已经很少了
: : 但是我每个月薪水也没这么多啊
: : 突然被课这笔真的很无力
: : 之后我到财政部网站查了相关法规
: : 有提到,有营利行为才要被课税
: : 我用这点去跟经办人员谈
: : 他一直说我有营业额,就要课税
: : 我跟他说我没有营利,甚至还要倒贴运费
: : 出去的东西也都有附上公司的发票
: ^^^^^^^^^^^^^^^^^^^^^^^^^^^^^^^^^
: 公司也有正常缴税,为什么要多课我这一层
: : 他就说因为我是私人帐号
: : 你的行为等于代购,你先跟你公司进货
: : 你在转卖赚钱,然后我又强调我没有营利
: : 因为我查到的法规的是要有营利行为呀
: : 之后他又补了一枪,你就算没赚到钱
: : 你也赚到公司给的奖金,这也是营利
: : 我马上爆气跟他说,我领公司的薪水是算在个人综合所得税,为什么会变营利
: : 我每年都有如实报税啊
: : 然后他还是不接受,一直说我转不过来观念
: : 但这不是转不转的问题
: : 是我不想也无法去缴这笔钱呀
: : 最后暂时的结果就是看公司愿不愿意
: : 去帮我或者声明说,该露天帐号是公司授权
: : 但是我灰心的是公司只愿意口头去说明
: : 我卖的价格跟公司售价是一致的
: ^^^^^^^^^^^^^^^^^^^^^^^^^^^^^^
: : 不愿意用书面资料方式去证实
: : 或是授权我的帐号变成公司网拍专用的
: : 说这样会越来越麻烦
: : 销售纪录资料是露天给国税局专员的
: : 我当时要跟他拷贝销售纪录
: : 他却说这个不可以给我,这是机密
: 这边满奇怪的,照理说他不提示他看到的疑义资料,纳税义务人要怎么跟他解释,
: 解释起来容易有A认知为B的情况发生,然后我的销售纪录对我来说是机密,那怎
: 么样才不叫作机密?
: : 我寄信给露天,要求调资料也没下文
: : 也真怪
: : 我本人的帐号纪录,我本人却要不到
: : 现在要第二次面谈了
: : 我有点不知道怎么去处理这件事情
: : 想跟他拿销售纪录去一条一条证明无获利
: : 也拿不到纪录
: : 不知道有没有相关经验的乡民
: : 能够救救我啊啊啊
: : 手机排版,若有不顺请见谅
: :
作者: yellowfish82 (YF)   2016-04-20 23:43:00
你那个人综合所得税没那么多,你那280万*6%算出来是记入你的营利所得,还要再乘你的适用的税率才是你增加的租税负担,假如你的年所得净额级距落到的税率是5%,你要多缴8400的税(280*6%*5%=8,400 )
楼主: fdk3r6b (Nee 桑)   2016-04-21 01:40:00
会怕超过52万 变12%..><
作者: adey40 (风海)   2016-04-21 07:57:00
公司愿意承担的话是要罚什么啦? 网拍登记不是必要事项网拍只是一个管道,重点是贩卖的商品有没有登记在公司上就算没登记,国税局没发文催办变更公司营业项目前也不能罚罚了也最多1500元,你都注明了你卖商品时有把‘公司’的发票转交给消费者,代表消费者有拿到发票,只要公司承认那些交易是‘公司的交易’,那还有什么鬼问题?有开立发票,有申报发票字轨在每期销售额上,最多是收钱可能是经过你户头再转交公司,但那是你们内部问题只要公司不介意或认为OK就好了吧~当然要是你还有细节没讲出来就另当别论了不过有一点要注意,因为公司承认的话案件管辖权就变成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国税局那里去了,所以你见到的这个专员不敢把话说死会不会免罚,因为案件之后就不是他承办了
作者: Arens88 (Arens)   2016-04-21 08:37:00
推楼上,此案关键就看公司要不要出来说明,照实讲就好
作者: ciza (执行力才是主道)   2016-04-21 13:04:00
营业收入再转营所前提,这280万要妳认。公司没该营业项目但有开立发票,又没影响到营业税的缴纳他要用哪一条去开罚?再吓唬人?顶多发文要公司补更正营业项目而已
作者: ak47king (小楼一夜听春雨)   2016-04-21 20:51:00
是净额超过52万才会用12%不是总额,而且所得税是超额累进,不是全额累进,其实没你想的可怕
作者: wchang14 (抠抠)   2016-04-21 22:12:00
有没有登记网拍根本不是重点,国税局行业代号只能上4个,都是抓最主要的4个,只要登记营业项目跟实际营运大致相同,没有人在罚这个好吗.......第一管区用营业项目开罚绝对是吓你,或是他缺业绩;第二公司会计用营业项目为理由拒绝认你的交易,也绝对是公司不想担,管区一直听你们在鬼打墙营业项目应该也很想哭吧....另外会计帮你说的帮帮忙那些话,说真的一点帮助都没有,管区就是依法行政,不会没事找你麻烦,谈案子很累好吗......尤其是面对对税法不了解的人,讲到嘴干也讲不通真的很累,我个人是能免议就免议,补税也尽量从轻;但我都已经最从轻了还一直听到跳针的“帮帮忙”,真的很躁郁。
作者: ciza (执行力才是主道)   2016-04-21 23:07:00
谈案子很累归很累,国税局就ㄧ定对?国税局都对,那就不用立行政救济这条了被罚就直接缴钱就好啦!讲的好像懂税法很了不起似的
作者: wchang14 (抠抠)   2016-04-21 23:57:00
楼上有看到“能免议就免议”这句话吗?能免议就不用找人来谈,能免议就不会补税不会罚,所以楼上是对于被免议不用补税这件事不服,比较喜欢补税所以要打行救囉?不用找人来谈就少一件累人的事有什么不好?不是应该皆大欢喜吗?我不喜欢补税,因为谈案子很累,所以尽量免议到底有什么不好?
作者: wsyfish (开CRV2带MoMo到处去玩)   2016-04-22 00:22:00
如果对核定不服都走行救就算了,偏偏一堆走后门的
作者: lamtiis (连车尾灯都看不到)   2016-04-22 12:30:00
建议你还是找专业人士去谈吧
作者: weitse111 (猪皮^m^)   2016-04-24 17:32:00
我觉得这看起来跟多层次传销有点像欸...尤其是那6%可以参考一下这个http://goo.gl/0i4p1d看你能不能请公司提供你出货单,你去举证你进货成本跟销售的金额是相等的,也就是让营利所得那块=0照正常来说公司发票是要给你,但你发票应该是都给个人所以变成你没有凭证可以去举证你的进销金额是相等的QQ至于其他所得(奖金)的部分本来就会计入所得这没有疑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