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二亲等买卖土地的定价 与 支付的证明文件

楼主: sLsZ   2015-12-16 18:32:52
※ 引述《Kermei (one)》之铭言:
: 先前有资深网友说,二亲等的买卖土地的最大程度节税方式。
: 我阅读的注意之处,是他讲说:应以“高于”公告现值去当订入契约的售价,
: 然后再进行后续处理(后续做法不赘述)。
: 请教一下大家:如果订约的售价是“刚好等于”土地誊本上的公告现值;国税局实务上
: “不会在这一点上”有意见吗?(其他点的合法与否当然另外独立判断)
: 因为我家在整理网上说法时,以为“等于”就可以了(因为网上说法说“不可‘低于’)
不可低于公告现值,等于或大于都可以
刚好等于国税局是不会有意见
: ....所以赶紧请教。因为今天刚送件(税捐处土增税的部份),不知是否要赶紧撤回?
: 重新订约,重跑流程....心里挂著这个担忧;请版上专家们帮忙厘清一下这个点。
: 再来,过几天买方确实将会支付价金。但因为是二亲等;国税局以前在一些案例中会怀疑
: 买卖双方是否另有资金赠与往来,所以会详查。我家当然会诚实申报,现在想说为了不
: 耽搁国税局的作业天数(以免拖延到过户来不及在今年完成);因此在支付价金的
: “证明文件”上,我家愿意尽量一开始就多提供相关文件(目的是以免被通知补件而耽搁
: 国税局完税证明发下的工作天数)
作者: Kermei (one)   2015-12-16 21:00:00
感谢您 使我能放下先前担心太粗心而竟违法的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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