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
我打算在明年所得税申报时抚养我的姪女
他本身领有身心障碍手册
想向各位确认
我申报抚养并不会影响我姪女申请补助
假设我明年所得税申报书上综合所得是130万
我原先预计抚养五人 (其中我妈妈户籍与我不在同一处)
再加上我姪女总共六人
这样平均每人每月的所得额是 130万/12个月/7人 = 15476
根据 http://0rz.tw/NggIj
台北市申请 身心障碍者生活补助 的限制是
家庭总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过 28,161
请问这边的 全家人口 是不是包含我在所得税中申报的五个人?
所以我申报抚养姪女并没有违反 每人每月未超过 28,161 (>15476) 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