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rpels (还是要幸福)
2014-06-10 17:09:10我们是刚起步的网拍卖家
网拍算是兼职,一个月收入没有一万元
但我们为了以后方便有统一编号,所以还是有先去申请“税籍登记”
也有申请“免用统一发票”
有填写行号的名称,营业项目也有填写“网络购物”
资本额填写一万元,但网络查询到的资本额上面却写了十万
今天收到县政府寄来的通知书
主旨写说我们“非属商业登记法第5条规定之免申请登记小规模商业
请依规定向本府办理商业登记”
说明内又写
依商业登记法第四条规定
商业除第五条规定“下列各款小规模商业,得免依本法申请登记:
下列各款小规模商业,得免依本法申请登记:
一、摊贩。
二、家庭农、林、渔、牧业者。
三、家庭手工业者。
四、民宿经营者。
五、每月销售额未达营业税起征点者。
外,非经商业所在地主管机关登记,不得成立。
之前有看过许多文章,网拍不是可以只先登记税籍登记就好了吗?
这通知书我们是不用理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