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前情提要:
1.去年年底结婚
2.有房贷
3.女生收入稳定,男方工作采奖金制,故以女生为主要申报人
4.已申报女生弟弟抚养(在学中)
问题如下:
婆婆想尽办法找人给我们申报,
现在找到了老公的二阿姨,已满60岁,因自行开店做餐饮无实质收入,
可以让我们申报抚养。
我们有另外买房子,没有和阿姨同住,户籍不同…
→→“网络查到回答是可以申报”“但要提出证明”
我的问题是:
国税局认定“无谋生能力”不代表“没收入”,代表全依国税局承办人来决定吗?
而二阿姨的女生也是在自家工作,所以是无须缴税的。
ps:我希望能一次缴清税款,而不要被要求补税:(
还请版上的大家帮帮忙…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