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抑房价 非自用税率升至1.5至3.6%
http://newtalk.tw/news/2014/05/20/47458.html
针对非自用住宅的房屋税偏低,使得持有房屋的成本低廉,变相鼓励炒作房价,立法院今
(20)日三读通过《房屋税条例》部份条文修正草案,将非自住房屋的税率,由现行的1.2%
至2%,调升至1.5%至3.6%。至于自用、非自用房屋的标准,则交由财政部于1个月内订出
。
根据现行的《房屋税》规定,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及其他住家用者的“住家用
房屋”,及供营业、私人医院、诊所或自由职业事务所使用者的“非住家用房屋”适用不
同税率区间。而“住家用房屋”又可分为“自住”、“非自住”。
立法院朝野党团皆认为为平抑房价,调高非自住而供住家用者之房屋税率有其必要,因此
根据今天三读通过的《房屋税》修正条文,非自住供住家用之房屋税率将调高为 1.5%至
3.6%,由地方政府视所有权人持有房屋户数订定差别税率。自用住宅的税率则不变。
另外,修正条文也指出,外界对私人医院、诊所或自由职业事务所适用税率有过低之反应
,因此将税率比照营业用房屋,由现行之 1.5%至 2.5%调高为 3%至 5%;供人民团体等非
营业使用者,最低不得少于其房屋现值1.5%,最高不得超过2.5%。
同时,房屋同时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应以实际使用面积,分别按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税率
,课征房屋税。但非住家用者,课税面积最低不得少于全部面积6分之1。
财政部指出,透过修法,国库1年税收可增6.75亿至16.2亿元,而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
租使用之认定标准,财政部将于1个月内定出,这项修法预计最快今年就可实施,明年开
征。
非自用住宅的房屋税确定要涨了,最快明年就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