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乍看之下好像很扯,怎么会有性侵受害者会去爱上性侵自己的犯人??
但是这其实也是有根据的,这常常出现于性侵受害者受到过于严重的冲击,
以至于无法相信跟接受自身的遭遇,且无法承认这种侵犯就是严重的伤害。
而性侵受害者既然无法承认这就是严重的伤害,为了给自己从这种无法自圆其说的
状态中解套,一种自我防卫机制就会启动,那就是将性侵者的行为,
解释成不能受到世俗角度的解释,是超出世俗范围的,
故不能以世俗道德、犯法的角度来看待。
那么,性侵者的行为如何解释成是超出世俗范围,不能以世俗道德犯法的角度来看待??
一种常见的解释,就是将性侵者的行为解释成是超越世俗的爱。
如果性侵者的行为是出于爱,
而爱又是超越世俗的,那性侵者的行为当然就是不能以世俗道德、犯法的角度来看待。
这样的话,性侵受害者,就是预先假设这种一厢情愿的想法必定成立,
说服自己相信自己遇到的是爱而不是性侵。
在一些性侵案例中,确实有性侵受害者被性侵后,还跟性侵者交往之状况: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6%9E%97%E4%BA%8E%E4%BB%99%E4%BA%8B%E4%BB%B6
...............廖泰翔在陈姓同事离去后,强拉林于仙到房间内硬上,
事后下跪道歉,并声称因喜欢林于仙把持不住,希望能与林于仙及承诺与妻子张语珊离婚;
林于仙在挣扎后选择息事宁人并与廖泰翔交往...................